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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文献类编(全1000册)》出版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11 【选择字体:
 
       本项目是“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的重要出版成果。“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启动于二○一一年,得到文化部、财政部的大力支持。该计划旨在通过文献普查、海内外文献征集、整理出版,以及文献保护技术研究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有效地抢救与保护民国时期文献。当前,在各成员馆的积极参与下,“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成绩斐然,民国文献的“家底”逐步摸清,一大批珍稀民国文献陆续被发现。为了使这些珍稀文献得到全方位的展示,使“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的成果能够更好地为社会服务,民国时期文献保护中心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合作,出版了这套大型民国丛书——《民国文献类编》。
      《民国文献类编》共分社会卷、政治卷、法律卷、军事卷、经济卷、教育卷、文化艺术卷、历史地理卷、医药卫生卷、科学技术卷等十卷。合计收録文献四千余种,成书一千册,总目单成一册。
      《民国文献类编》确定的选目原则,是以存世较少、较为珍稀的官方出版物、机构出版物、内部文件为主。之所以要确定这一原则,是因为在浩如烟海的民国文献中,这类文献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而且它们与专业出版机构的出版物相比,在编辑者、文献内容、出版与发行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别之处:其编辑者一般很少是个人作者,主要是该部门、机构,或者是由它们组成的编委会;其文献内容也很少是理论著述、个人作品集,主要是该部门、机构的人员名録、工作报告、会议记録、年度总结、周年纪念等;它们一般是由本部门或机构内部出版,只少量印刷,一般不公开发行,主要通过与相关单位交换、向特定人士赠阅的方式,在有限的范围内流通。
       民国时期的官方出版物、机构出版物、内部文件,具有自身特有的价值,具体表现在:
       一、大多为珍稀文献。这些出版物因为是内部出版并有限流通,在当时存量本来就很小;而它们一般又都收藏于政府部门或机构,经过时局的动荡和政权的更迭,以及机构的裁撤,很多都已经散佚,留存下来的实属凤毛麟角,个别甚至是孤本,具有较高的文献价值。
       二、是档案的有效补充。如当时在重要会议后出版的纪念册,就有大量的会议照片,以及会议日程、纪要、相关评论等资料,与存世的档案可以互相补充。特别是相关的机构、协会,新中国成立后很多都已经不存在,其档案未能完整保留,甚至完全不知所踪,因此其出版物的价值就更凸显出来。个别文献甚至本身就是档案的一部分,如手写本的《内政部工作日记》,逐日记载了内政部一九四四—一九四五年间的收发文电、工作项目述要等重要信息,只是因为收藏于图书馆,纔未被称为档案。
       三、记载了政策、法令等的具体实施情况。这些文献,涵盖了工作计划、行政会议、实施概况、总结报告、事后检讨等全过程,与相关法令、政策、纲领等对比研读,可以发现其运作机制,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变化、各地具有的不同特点,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笼统和以偏概全。如抗战时期各地县级参议会的会议记録、提案汇编等,就反映了该地基层民主的具体实践,以及地方政治生态的不同特点。
       四、弥补了日记、回忆録的不足。这些文献,虽然不乏官样文章,然而举凡人事任免、机构沿革、人员名録、会议记録等,都有详细的记载。如本书中收録的大量人员名録,不仅记载有相关人员的姓名、籍贯、年龄等,有些还有照片、履历、住址、电话等重要信息。而时人所著之日记,以及后来撰写的回忆録,因主观原因或时代久远,错讹之处在所难免,可以用上述文献进行校正。
      《民国文献类编》各类的具体内容如下:
        社会类为全书的第一—五七册,主要内容为:一、乡村建设,包括有关乡村建设的研讨及实践;二、社会福利,包括妇女福利、儿童福利的状况及研究;三、社会救济,包括各类救济机构的会员名録、工作报告、成绩概要、征信録,各地社会救济的状况,以及部分孤儿院、慈幼院的相关数据;四、社会行政,包括禁烟、禁毒、禁赌运动的宣传与实施,以及社会部与各地社会行政机关的施政状况等;五、社会团体,包括各种社团的章程、人员名録、周年纪念、会务报告等。
       政治类为全书的第五八—二五七册,主要内容为:一、政治理论,涉及政治学、政治思想等方面;二、民众运动,涉及民国时期工人、农民、青年、妇女等各类运动的法规章程、团体概况等方面;三、政策、政论,收録了中央文告汇编、政论合集、报刊社论时评等;四、中央政治,涉及人员名録、职官任免、内政工作、警政统计、民政工作、边政工作、政治宣传、华侨问题等方面;五、地方政治,收録各省市县政府机关团体所颁布的章则文告、行政计划、施政报告、政绩比较、会务纪要、年鉴统计、市政概况、县政概况、地方自治情形等方面;六、外交与对外关系,涉及外交文件、外交政策、外国对华政策、外交部工作报告与职员録、租界与租借地问题等。
       法律类为全书的第二五八—四○七册,主要内容为:一、中央和地方法规汇编;二、各种法律,包括有关宪法、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商法、刑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律和理论著作;三、立法,包括立法院的议事録和议事日程等;四、司法,包括司法院、工作报告、司法判例、解释例与案例等。 
       军事类为全书的第四○八—四二五册,主要内容为:一、军事理论,包括军事学教程等;二、中国军事状况,包括军事人员、军事教育、军事法规、军事编制等方面的内容。
       经济类为全书的第四二六—六五五册,主要内容为:一、中国经济概况,包括经济法规、经济调查、会议纪要,以及各省市经济发展概况等;二、经济计划与管理,包括各重要城市工资指数、合作经济概况等;三、各类产业经济,包括农业、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等方面的工作报告、会议纪要等;四、贸易,包括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等方面的工作报告、关税税则等;五、财政,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岁入岁出报告书、财政会议纪要,以及盐政、田赋等各种税收等具体情况;六、金融,重点收録了银行等金融组织的营业报告书等。
       教育类为全书的第六五六—八七五册,主要内容为:一、教育行政,包括国民政府教育部工作报告、教育法规和全国性的教育会议等;二、教育社团,包括中华教育改进社、中国教育学会等教育社团的社务报告、简章、年报等;三、各地教育,包括各省市教育行政工作报告、年鉴、概览、地方性法规等;四、各级教育,涉及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师范教育等方面,包括各级教育法规、课程标准等,以及学校概览、章程等;五、华侨教育,包括相关会议报告、教育方案、立案标准及指导书等。 
       文化艺术类为全书的第八七六—九○七册,主要内容为:一、文化机构和团体,包括各类文化事业团体、民众教育机构、公园、博物馆、科学研究团体等的规章、发展概要、会议记録等;二、美术与摄影,包括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展览特刊、作品集;三、戏剧艺术,包括戏剧艺术团体的公演手册、演出特辑、纪念特刊、发展状况等;
       历史地理类为全书的第九○八—九七○册,主要内容为:一、重大历史事件,包括甲午战争、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抗日战争等历史事件的摄影集、经过纪实、纪念刊、舆论宣传等;二、人物传记,包括民国人物的年谱、行状、言行録、哀思録等;三、地理,包括各地的基本概况、风土人情,以及相关的风景名胜、旅行指南、游览指南等。
        医药卫生类为全书的第九七一—九九四册,主要内容为:一、卫生行政,包括卫生署、卫生部的职员録、施政计划等,以及地方卫生行政机关的工作报告;二、医学社团,包括中华医学会、全国医药团体总联合会等的会员録、会务报告等;三、疫情防治,包括中央防疫处的概况、年度报告等,以及各地防疫工作的报告;四、医院报告,包括北平协和医院、仁济医院、中央医院等医院的年度报告、工作概况等;五、各地卫生状况,涉及北平、广东各地的卫生基本状况。
       科学技术类为全书的第九九五—一○○○册,主要内容为:一、科学技术协会,包括中国技术协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等的概况、会议记録、年会报告;二、天文气象,包括国立中央研究院天文研究所、青岛市观象台等的年度总结、行政报告、成立经过,内政部所编一九三二—一九三四年间的全国雨量报告,以及各地的气象统计与气象事业发展概况;三、地质调查,包括实业部地质调查所、中国地质学会等调查机构的概况、年报。
       本书能够顺利出版,最需要感谢的是各图书馆的大力支持。在民国时期文献保护中心的统筹下,各收藏机构积极支持,使得分藏于各地、各馆的珍稀民国文献能够全方位地开发,因此本书的出版,是图书馆界通力合作的结晶,可谓文化界、图书馆界的盛事。而正是因为有了地方各省市级图书馆的参与,本书纔得以收録了大量的地方文献,兼顾了各地民国文献的不同特色,反映了民国各地的具体状况,适应了地方史研究不断深入的需求。
       关于本书,还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一、本书收録文献时间跨度为一九一一—一九四九年,文献类型以图书为主,包括平装书和线装书,报纸、期刊暂不收録。
       二、为避免重复,其他大型丛书,如《近代中国史料丛刊》(文海出版社)、《民国丛书》(上海书店)、《民国史料丛编》及其续编(大象出版社)等已影印的部分,以及本社已经影印出版的民国文献,本书一般不再收録。
       三、每一类下文献的编排,基本以《民国时期总书目》为序,以方便读者对照查找。
       四、书名、作者、出版者、出版年等项目的着録,主要参考了《民国时期总书目》,并对其中明显的错误进行了更正。
      本书卷帙浩繁,虽经编辑们多次审校,但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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