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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泽逊:影印《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序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4 【选择字体: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一百九十九卷三十二冊,日本山井鼎撰,日本物觀補遺,日本享保十六年(清雍正九年)日本東都書林刻本。計《周易》十卷、《尚書》二十卷附《古文考》一卷、《毛詩》二十卷、《左傳》六十卷、《禮記》六十三卷、《論語》十卷、《孝經》一卷、《孟子》十四卷。
  山井鼎是日本享保年間重要的儒學專家,日本南海道紀州和歌山縣人,享保初年師從日本著名儒學家物茂卿學習經學,享保三年(清康熙五十七年)被紀州藩西條侯聘爲掌書記,因而有條件和機會到足利學校訪求儒家典籍。在那裏他發現了珍貴的經典古本。這些珍貴的古本是日本室町時代上杉
    憲實捐贈的。山井鼎認爲這些珍貴的古本可以訂正當時通行的明代版本的錯誤,一旦失傳,損失無可挽回。因而留在那裏三年,完成了校勘工作。他本人因積勞而成疾。嗣又奉西條侯之命用一年時間抱病寫定進呈,享保十一年(清雍正四年)寫畢,請他的老師物茂卿作序。物茂卿在序中記述山井鼎抱病寫定時的情形:‘黽勉從事,呻吟交發,不能辨其爲何聲。’兩年後山井鼎就去世了。可以説,山井鼎用生命完成了這部經學史上的不朽著作。
  西條侯進呈幕府後,享保十三年(清雍正六年)孟秋,東都講官物觀奉政府之命對《考文》進行了覆校,在各條下或各篇末增加了‘補遺’。全書命名爲《七經孟子考文補遺》。享保十五年五月暮春物觀序云:‘編寫成日,刊布中外。’可見物觀用了前後一年零八個月的時間校補成編。享保刻本末有識語一行云:‘享保辛亥六月穀旦梓畢。’説明刊刻工作歷時一年,享保十六年六月刻成。
  《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傳入中國後,乾隆間被收入《四庫全書》,有了清代内府寫本。嘉慶二年阮元據日本原刻本重刻於浙江,序云:‘書中字句,盡依元板,有明知其譌者亦仍之,别爲訂譌數行于每卷之後,示不誣也。’一九三六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叢書集成初編》又據阮刻《文選樓叢書》本增加句讀重新排印,流傳益廣。
  此書用當時通行的明崇禎毛氏汲古閣刊《十三經注疏》本爲底本,主校本則爲足利學校所藏古寫本(書中稱‘古本’)、足利學校活字印本(書中稱‘足利本’)、宋刻本(書中稱‘宋板’),參校本則爲元刊明修十行《十三經注疏》本(書中稱‘正德本’)、嘉靖李元陽刻《十三經注疏》本(書中稱‘嘉靖本’)、萬曆北監刻《十三經注疏》本(書中稱‘萬曆本’)、陸德明《經典釋文》原書(書中稱‘元文’)。足利古寫本計有:《周易》三種、《周易略例》一種、《尚書》一種、《毛詩》二種、《禮記》一種、《論語》二種、皇侃《論語義疏》一種、《古文孝經》一種、《孟子》一種。山井鼎《凡例》認爲‘皆此方古博士家所傳’。
     足利所印活字本有:《周易》《禮記》《論語》《孟子》。又足利藏宋板《春秋經傳集解》爲足利活字本之底本,山井鼎即用宋板校,亦稱‘足利本’。以上古寫本、活字本皆爲經注本。古寫本當源於我國六朝隋唐時期的寫本,故往往與《經典釋文》所記别本以及敦煌殘卷合。活字本,楊守敬認爲出於日本古寫本,又參校宋本。而山井鼎謂《春秋經傳集解》出於足利學校藏宋板。至於足利學校藏宋板注疏本,則爲南宋兩浙東路茶鹽司刻《周易注疏》《尚書正義》《禮記正義》,南宋福建劉叔剛一經堂刻《附釋音毛詩注疏》《附釋音春秋左傳注疏》,合稱‘宋板五經正義’。山井鼎、物觀的《考文補遺》一百九十九卷是把以上古寫本、活字本、刻本與毛氏汲古閣本不同之處逐一記録下來形成的一部校勘記。這些校勘記絕大部分衹記異文,不判是非,衹有少數條目有判斷性的按語。其方法總體上屬於利用版本客觀對校的‘死校法’。
  山井鼎的《考文》(以下凡無特殊需要,單舉‘山井鼎《考文》’即包括物觀《補遺》),凡經、注以古本、足利活字本爲主,同時參校宋板注疏本。凡疏文,則以宋板注疏本爲主,同時參校正德、嘉靖、萬曆各注疏本。凡‘釋文’,用《經典釋文》原書校。據《四庫全書總目》,山井鼎所據《經典釋文》文字與《通志堂經解》本合。
  山井鼎出校記的方法雖然是‘死校法’,記異文,一般不判是非。但對異文似乎並不是有見必出,而是有一定的選擇。山井鼎的校勘記依次分爲六項:一、存舊,記古本之篇題、分卷等異於今者。二、考異,《凡例》云:‘考異者,字若句有所異,而莫能識其孰可者,兩存以廣異聞也。’三、補闕,以古本補今本之缺佚。四、補脫,補《經典釋文》之脫佚。五、正誤,《凡例》云:‘正誤者,字若句無所缺,而誤寫灼然者也。’六、謹按,《凡例》云:‘謹按者,其似涉兩可,而實窺其不然者。’這六項内容,以‘考異’爲最多,是主體内容。這部分内容屬於難定是非的。至於‘正誤’‘補脫’‘補闕’‘謹按’,其實全都是針對毛本脫誤的。那麽,山井鼎出校記的條目,不外乎毛本錯誤而古本、宋板正確的,或者文字不同而難定是非的。顯而易見,毛本正確而古本、宋板錯誤的,不在山井鼎出校記之列。從這個意義上講,山井鼎不全是‘死校’,衹能説主體上屬於‘死校’。
  山井鼎《考文》不出校記的例子,如《尚書•堯典》:‘允釐百工,庶績咸熙。’孔傳:‘允,信。……歎其善。’疏:‘傳允信至其善。’‘信’,各本同,足利八行本誤作‘言’。山井鼎没有出校記,物觀也没有補遺。我推測,不出校記的原因,並非是没發現,而是足利藏八行宋本明顯錯誤。
  物觀的《補遺》對完善山井鼎的《考文》有重要貢獻。這裏舉三條例子:
  例一:《尚書•湯誓》:‘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孔傳:‘比桀於日曰:是日何時喪,我與汝俱亡。’疏:‘所以比於日者。’物觀《補遺》:‘[宋板]“比”下有“桀”字。’這裏顯非山井鼎不願出校,而是漏校。我們校勘發現,宋刻單疏本、八行本、魏縣尉宅本、平水本均有‘桀’字,十行本、閩本、監本、毛本均脫。物觀《補遺》率先指出宋板‘比’下有‘桀’字,是一個貢獻。例二:《尚書•武成》:‘惟食喪祭。’孔傳:‘喪禮篤親愛,祭禮崇孝養。’物觀《補遺》:‘喪禮篤親愛。宋板“篤”“親”間空一字。’今按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宋刊八行本‘篤’下有‘事’字,各本皆無,當衍。足利藏八行本修版後印,剷去‘事’字,當是由於發覺其衍誤。物觀《補遺》使我們能夠窺見宋刊八行本修版的軌跡。例三:《尚書•酒誥》:‘越獻臣百宗工,矧惟爾事。’孔傳:‘於善臣百尊官,不可不愼。’‘愼’,毛本作‘塡’。山井鼎《考文》:‘不可不塡。正誤:“塡”當作“愼”。’山井鼎《考文》的底本爲毛本,這裏山井鼎直接指出‘塡’字當作‘愼’字,没有指出版本依據。物觀則在《補遺》中指出:‘古本、宋板“塡”作“愼”。’從而補足了山井鼎的版本證據。我們現在通過校勘知道,宋刊八行本之外,王朋甫本、纂圖互注本、魏縣尉宅本、平水本、元刊岳本等也都作‘愼’,毛本作‘塡’,顯係形誤。山井鼎在《凡例》中曾表述‘正誤’是指出‘誤寫灼然者’,但所謂‘誤寫灼然’又存在兩種情況,一是有版本依據的,二是從上下文義判斷而並無版本依據的。山井鼎的‘正誤’基本上屬於有版本依據的。物觀補出山井鼎的版本依據,當然具有學術價值。
  山井鼎《考文》的主要特點是利用古本、宋板進行版本校,並以客觀記録異文爲主。比山井鼎稍晚,我國清代雍正乾隆間浙江嘉善人浦鏜(卒於乾隆二十七年)撰寫了《十三經注疏正字》八十一卷。浦鏜没有見到山井鼎的成果,校勘的方法也有明顯的不同。浦鏜没有條件利用較早的版本,他使用的主要是明嘉靖李元陽刻本、萬曆北監刻本、崇禎毛氏汲古閣刻本、清乾隆初年武英殿刻本。其中李元陽本使用較少,北監本用的是萬曆以後修版印本。可以説在版本方面没有優勢。浦鏜的優勢在於廣求旁證,凡一經之内上文、下文之間,經文、注文、疏文之間,各經注疏之間,經書與小學書籍、史書、子書之間,可以互證者,浦鏜大量網羅,寫入校勘記,取得了豐碩成果,浦氏所校經書遍及《十三經注疏》,而不限於‘七經’,對絕大部分條目都進行了是非辨别。總的來看,浦鏜在方法上,對校法、他校法、本校法、理校法俱全,而以他校、本校、理校爲特色。從‘死校’‘活校’來説,浦鏜屬於‘活校法’,判别是非,並且改訂文字。山井鼎、物觀《考文補遺》的‘死校’與浦鏜《正字》‘活校’的不同,從以下的例子可以體會:
  《尚書•召誥》:‘其曰我受天命。’孔傳:‘曰我受天命。’疏:‘我周王承夏殷之後受天明命。’‘周王’,各本同,毛本作‘周公’。物觀《補遺》:‘我周公。[宋板]“公”作“王”。’浦鏜《正字》:‘我周家承夏殷之後。“家”,監本誤“王”,毛本誤“公”。’盧文弨《拾補》改爲‘我周家承夏殷之後’,云:‘“家”,宋、元本作“王”,毛本作“公”。浦改作“家”,從之。’阮元《校勘記》云:‘我周王承夏殷之後。宋板、閩本、明監本同,毛本“王”作“公”。案:此皆誤。浦鏜校改作“家”,是也。’我們可以發現,物觀客觀地指出‘公’字宋板作‘王’字。而浦鏜則指出監本作‘王’字、毛本作‘公’字皆誤,他認爲應作‘我周家承夏殷之後’。盧文弨、阮元都同意浦鏜的意見。物觀的方法是‘死校’,浦鏜的方法是‘活校’。我們不難悟出其中的關鍵:死校法,儻若不是依賴稀見的古刻舊鈔本,其成績就不夠大。而活校法,無論有没有古刻舊鈔本,都是適用的。當然,考據和判斷的水平人人不同,後人對校勘的結論也就衹能區别對待了。
  山井鼎《考文》利用了日本足利學校的古寫本、活字本、宋刻注疏本,這些舊刻舊鈔本無論在日本還是在中國,都不易得,因此,他們的死校成果,是深受歡迎的,並且也衹有死校,才能更多地保存古刻舊鈔的面貌。在日本,這樣馳名的成果還有水澤利忠《史記會注考證校補》等。
  山井鼎《考文》傳入中國後,比較系統地使用這一成果的是盧文弨、阮元兩人。盧文弨校勘《十三經注疏》的成果没有全部刊行,已經刊行的有《周易》《尚書》《儀禮》《禮記》等校勘記。阮元的成果是文選樓刊刻的《十三經注疏校勘記》,該成果在嘉慶年間又附入南昌府學刻本《十三經注疏》各卷之後。盧文弨、阮元利用山井鼎成果的例子在兩家校勘記中隨處可見。例如:
  《尚書•召誥》:‘王其德之用。’孔傳:‘言王當其德之用。’疏:‘故上傳云“王者當疾行敬德”。’山井鼎《考文》:‘故上傳云“王者”。[宋板]“者”作“其”。’盧文弨《拾補》改‘王者當疾行敬德’爲‘王其當疾行敬德’,謂毛本作‘者’,乃‘其’字之誤。阮元《校勘記》云:‘“者”,宋板作“其”,是也。’盧文弨、阮元之所以判定‘王者’應作‘王其’,乃是山井鼎提供了‘宋板“者”作“其”’這一版本證據。我們通過校勘發現,宋刊單疏本、八行本、魏縣尉宅本、平水本均作‘其’,十行本始誤爲‘者’,以下閩、監、毛、殿各本均從十行本,當是形近之誤。《召誥》上文‘肆惟王其疾敬德’孔傳:‘故惟王其當疾行敬德。’正是此處孔穎達疏所説的上傳云云。這也從《尚書注疏》本身證明‘者’字之誤。盧文弨利用山井鼎、浦鏜兩家的成果,大都没有逐條注明來歷,但在他的《七經孟子考文補遺題辭》《十三經注疏正字跋》等文中,曾明確説過:‘兩取其長’‘善者兼取之’。而阮元則在《引據各本目録》中明確説明古本、宋板見山井鼎《七經孟子考文》。
  山井鼎按語數量較少,但他的意見有的直接被盧文弨、阮元接受。如《尚書•泰誓上》:‘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孔傳:‘至九年而文王卒。’疏:‘《無逸》稱文王享國五十年,自嗣位至卒,非徒九年而已。’山井鼎《考文》:‘自嗣位至卒。宋板“自”作“則”。謹按:正德、嘉靖二本“自”作“至”,萬曆、崇禎本作“自”。宋板爲愈。’盧文弨《拾補》即改爲‘則嗣位至卒’,謂毛本作‘自’,乃‘則’字之誤。阮元《校勘記》云:‘宋本上“至”字作“則”,明監本、毛本作“自”。山井鼎曰:宋板爲愈。’我們通過校勘發現,宋刊單疏本、八行本、魏縣尉宅本、平水本、魏了翁《尚書要義》皆作‘則’,山井鼎的按語,無論就版本還是文義看,都是正確的。
  山井鼎的正確意見,有時也不被阮元認可。例如《尚書•召誥》:‘亦敢殄戮用乂民。’孔傳:‘亦當果敢絕刑戮之道用治民。’疏:‘以刑止刑,以殺止殺。若眞犯罪之人,亦當果敢致罪之。’山井鼎《考文》:‘若眞犯罪之人。[宋板]“眞”作“■”。謹按:律有眞犯、雜犯,作“■”恐非。’盧文弨《拾補》云:‘“眞”,宋元本俱作“■”,疑非。’繼承了山井鼎的意見。而阮元《校勘記》云:‘“眞”,宋板、十行俱作“■”。按:“眞”字誤。’否定了山井鼎的意見。事實上,山井鼎的主張是對的。《唐律疏議》多次出現‘眞犯’‘雜犯’術語。《舊唐書•于志寧傳》載:‘李弘泰坐誣告,太尉長孫無忌詔令不待時而斬決。志寧上疏諫曰:“……且眞犯之人,事當罪逆。誣謀之類,罪唯及身,以罪較量,明非惡逆。若欲依律,合待秋分。’眞犯,是唐代以來的法律術語,孔穎達與于志寧同時,在《尚書正義》中使用‘眞犯’一詞事屬自然,並且合乎文義。至於‘■犯’,尚未見作爲法律術語的用例。我們通過校勘發現,宋刊單疏本、八行本、魏縣尉宅本、平水本、元刊十行本、明永樂刊本,都作‘■’,李元陽本改爲‘眞’。李元陽的這一校勘是值得稱道的。阮元否定山井鼎的意見,應是一處失誤。
  當然,山井鼎的按語也有不可取之處。例如《尚書•舜典》:‘歲二月,東巡守。’釋文:‘守,收救反。’山井鼎《考文》:‘守,收救反。《經典釋文》“收”作“詩”。正、嘉二本作“時”,非。’阮元《校勘記》(文選樓本)云:‘守,詩救反,或作狩。“詩”,十行本作“時”,毛本作“收”。《考文》云:正、嘉二本作“時”,非也。按:《考文》云“時”非,是也。“收救”即“詩救”。’我們通過校勘發現,《經典釋文》作‘守,詩救反’,《尚書》宋王朋甫刊本、纂圖互注本、魏縣尉宅本、元刊十行本、明永樂刊本、李元陽刊本均作‘時救反’。明萬曆北監本、毛氏汲古閣本作‘收救反’。守、詩、收皆審母字。時,禪母字。所以山井鼎認爲‘守,時救反’是錯誤的。阮元同意山井鼎的意見,並且進一步指出‘收救’即‘詩救’,就是説作‘收救反’也不錯。我們認爲,宋人把陸德明《經典釋文》散入經書之中,經過刪削,有的由於種種原因,與我們今天看到的《經典釋文》宋刊本、通志堂刊本反切用字或有不同。‘守,詩救反’是《經典釋文》的面貌,‘守,時救反’則是宋刊經書當中‘釋文’的 面貌,從文本上説,都來自於宋代刊本,‘守,時救反’相沿已久。萬曆北監本《尚書注疏》改爲‘收救反’,乾隆武英殿刊《尚書注疏》改爲‘詩救反’,都是不值得提倡的。如果後人把宋、元版經書中的‘釋文’都改從《經典釋文》原書,那麽至少有兩個危險:第一,宋代刊刻的經書,其中的‘釋文’所依據的《經典釋文》版本,與我們今天看到的《經典釋文》版本(如宋刊本)不一定是同一個版本,以後人看到的《釋文》文本改宋刊經書中的‘釋文’,是難以做到‘正本清源’的。第二,假設宋刊經書中的‘釋文’反切是當時根據需要改動的,那麽至少還是有價值的語音史料,改從《釋文》原書,即消滅了這類語音史料。因此,《經典釋文》原書的反切,和經書當中的‘釋文’反切,應當兩存其舊,互相參考,方可兩得其益,互不相傷。根據語音史專家的研究,宋代審母(詩組)、禪母(時組)已經難以區分,基本相同。這樣,禪母的‘時’和審母的‘詩’作爲反切上字,就可以互換了。‘守,詩救反’與‘守,時救反’就可以切出同一個字音‘守(狩)’了。從反切注音角度説,就不必認爲‘時救反’錯誤了。阮元能認可‘收救反’即‘詩救反’,就不應否定‘時救反’。因此,山井鼎的判斷不一定可從。阮元認可北監本、毛本的‘收救反’,其實我們也並不應該提倡。這是從音韻學和版本校勘學兩個方面考量所得出的結論。
  山井鼎《考文》提供的日本足利古本、宋板的文字異同信息,不僅被中國
的校勘學家廣泛利用,而且版本學家也非常重視。例如瞿鏞《鐡琴銅劍樓藏書目録》卷一著録:‘《周易》十卷,宋刊本。’解題云:‘《説卦》“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下有注十三字云:“易所以和天道,明地德,理行義也。”《雜卦》“小人道憂也”下有注十八字云:“君子以決小人,長其道。小人見決去,爲深憂也。”此二條各本竝脫,惟日本山井鼎《考文》、盧抱經學士《羣書拾補》載之而已。’我們現在檢校各本,《説卦》注文十三字,山井鼎《考文》云日本足利藏古本有,盧文弨《拾補》所據實爲山井鼎《考文》,瞿氏藏宋刻本有此十三字,實爲傳世刻本僅有者,十分可貴。《雜卦》注文十八字,是《七經孟子考文補遺》中物觀《補遺》的内容,物觀《補遺》據足利活字本校出這十八字注文,盧文弨《拾補》利用物觀的成果,卻誤足利活字本爲足利古本。我們現在檢校各本,衹有瞿氏藏宋本、王世貞舊藏宋本、宋撫州公使庫本(鈔配)有此十八字注文,瞿氏宋本也是十分可貴的。當然這十八個字浦鏜《正字》也校出來了,他的根據是明崇禎葛氏永懷堂刻本、盧本,應當説也很難得,不過畢竟是物觀首先校出的。瞿氏利用山井鼎《考文》的材料證明自己的宋本可貴,應當説很具説服力,同時證明了山井鼎《考文》在版本目録學上也有重要用途。
  山井鼎《考文》所校出的足利學校藏古本的異文,阮元雖然認爲其淵源有自,但仍持謹慎態度。在《十三經注疏校勘記•尚書注疏校勘記•引據各本目録》中,阮元指出古本‘乃日本足利學所藏書寫本也,物觀《序》以爲唐以前物,其經皆古文。然字體太奇,閒參俗體,多不足信’。在《尚書序》校勘記‘並受其義’條,阮元説:‘山井鼎曰:古本後人旁記云:異本“義”下有“也”字。按:古本異本多不足據,非本諸正義,即取諸唐宋人類書爲之。’在《尚書•堯典》校勘記‘言聖德之遠著’條,阮元説:‘古本下有“也”字。案:古本句末有“也”字者甚多,不可勝載。《顔氏家訓•書證篇》曰:“‘也’是語已及助句之辭,河北經傳悉略此字。有不可無者,如‘伯也執殳’‘於旅也語’之類,儻削此文,頗成廢闕。又有俗學,聞經傳中時須‘也’字,輒以意加之,每不得所益,誠可笑。”是此字已經後人任意增損,今不悉校。’阮元《校勘記》對山井鼎《考文》中‘古本’的異文,總體上是持謹慎態度的,這也不限於‘也’字。例如:《尚書•微子之命》:‘周公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作《嘉禾》。’孔傳:‘故周公作書以嘉禾名篇,告天下。亡。’山井鼎《考文》云:‘告天下亡。[古本]作“布告天下亡也”。’盧文弨《拾補》衹是注出‘古本“篇”下有“布”字,“下”下有“也”字’,未置可否。阮元同樣衹是指出‘古本作“布告天下亡也”’。我們看孔穎達疏,衹是把‘告天下’解釋爲‘布告天下’,未解釋‘亡’字。亡,應指此篇亡佚,不宜與‘告天下’連讀。‘布告天下亡也’的‘布’字,應是後人據孔穎達疏添加的,而‘也’字更明顯屬於‘俗學’妄加。盧文弨、阮元把山井鼎《考文》迻録到自己的校記中,而不置可否,這種謹慎的處理方式是值得仿效的。
  山井鼎《考文》所提供的南宋兩浙東路茶鹽司刻本的異文信息總體數量較大,這中間以疏文部分爲主,有很高的參考價值。盧文弨、阮元大量借鑒《考文》中‘宋板’的異文,判斷毛本等通行本的錯誤。但宋板也不能無誤,況且,足利學校藏的《尚書正義》宋板乃是修版後印本,又增加了錯誤。例如:《尚書•金縢》:‘于後公乃爲詩以貽王,名之曰《鴟鴞》。’疏:‘成王多殺公之屬黨。公作《鴟鴞》之詩,救其屬臣。’山井鼎《考文》:‘[宋板]“救”作“敕”。’我們校勘發現,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兩浙東路茶鹽司刻本作‘救’,不作‘敕’。其他傳世版本也均作‘救’。‘敕’乃足利本修版之誤。還有的修版錯誤被盧文弨、阮元等認定爲正確。如《尚書•堯典》:‘克明俊德。’孔傳:‘能明俊德之士。’疏:‘鄭玄云:“俊德,賢才兼人者。”然則,“俊德”謂有德。又“能明俊德之士者”,謂命爲大官,賜之厚祿,用其才智,使之高顯也。’山井鼎《考文》云:‘[宋板]“又”作“人”。’盧文弨《拾補》即據以改爲‘俊德謂有德人’,以‘人’屬上讀。阮元《校勘記》亦云:‘“又”,宋板作“人”,是也。’今校各本,均作‘又’,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八行本亦作‘又’。唯足利八行本作‘人’,當是修版。按:‘有德人’雖可通,‘又’字屬下讀亦自可通,宋刊單疏本、八行本、魏縣尉宅本、平水本皆作‘又’。足利八行本修版作‘人’,未知所據。殆盧、阮懾於‘宋板’,儻見其他宋刻本皆作‘又’,未必遂從足利本也。
  山井鼎《考文》成書艱難,雖經物觀補遺,仍有當出校記而漏出者。如《尚書•酒誥》:‘作稽中德。’疏:‘所爲考行中正之德。’‘考’毛本誤‘進’。浦鏜、盧文弨、阮元皆指其誤。山井鼎《考文》以毛本爲底本,八行本作‘考’,與毛本作‘進’不同,自應出校,殆漏校也。
  山井鼎《考文》、物觀《補遺》還存在誤讀情況。如《尚書•微子之命》:‘德垂後裔。’孔傳:‘德澤垂及後世。裔,末也。’山井鼎《考文》摘句:‘後世裔末也。’是誤以‘後世’與‘裔末’連讀。又《尚書•禹貢》:‘夾右碣石入于河。’孔傳:‘碣石,海畔山。禹夾行此山之右,而入河逆上。’釋文:‘碣,其列反。韋昭其逝反。上,時掌反。’物觀《補遺》摘句:‘反上時掌反。’是誤以上‘反’字屬下讀。
  儘管《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存在不完善之處,但總體上看,這部校勘學上的巨著,乃是《十三經注疏》校勘史上的開山之作,它在雍正年間成書並傳入我國,正值乾嘉考據學逐步興起的時期。山井鼎《考文》與浦鏜《十三經注疏正字》,一個以版本對校、客觀出校爲主,一個以廣求旁證、判别是非爲主,合而觀之,幾乎涵蓋了乾嘉學派在校勘學上的基本方法,成爲盧文弨、阮元校勘《十三經注疏》的基礎。山井鼎、浦鏜、盧文弨、阮元四家的成果,構成了清代《十三經注疏》校勘的主幹,稱得上《十三經注疏》校勘四大家,在清代校勘學史乃至中國古籍校勘學史上,都具有重要地位。
  盧文弨、阮元使用山井鼎《考文》的成果,没有逐一注明來歷,這需要參照《考文》原書釐清其根源。同時,盧、阮二家使用山井鼎《考文》時,又有錯誤,也需要根據《考文》原書予以訂正。例如《尚書•禹貢》:‘厥田惟中下,厥賦貞。’孔傳:‘州第九,賦正與九相當。’山井鼎《考文》:‘賦正與九相當。[古本]“九”下有“州”字。’盧文弨《拾補》:‘州第九,賦正與州相當。下“州”
字毛本作“九”,古本作“州”,當從古本。’盧文弨所謂‘古本’顯然來自山井鼎《考文》,但把山井鼎《考文》‘古本“九”下有“州”字’這一校語,誤爲‘古本“九”作“州”’。要糾正盧文弨的錯誤,必須查核《考文》原書。又如《尚書•禹貢》:‘大野既豬,東原厎平。’孔傳:‘東原致功而平,言可耕。’山井鼎《考文》:‘東原致功而平,言可耕。[古本]下有“作也”二字。’阮元《校勘記》:‘言可耕。宋板此下有“作也”二字。’阮元《校勘記》此條顯然來自山井鼎《考文》,但誤‘古本’爲‘宋板’,同樣衹能依靠《考文》原書予以訂正。可以説《七經孟子考文補遺》已經成爲《十三經注疏》校勘史上極爲重要的環節,求證固有賴於斯,訂譌亦有賴於斯。
  乾嘉以來,中國學者使用山井鼎《考文》,主要是靠阮元刻本,民國以來又有《叢書集成初編》排印本,二十世紀後半期,《文淵閣四庫全書》影印出版,並進一步數字化,也是便於使用的文本。而日本享保刻本,作爲該書的初刻本,卻在中國難得一見。阮元重刻本序稱‘書中字句,盡依元板’,但也難免有刻錯的地方。例如《尚書•盤庚上》:‘若顚木之有由蘖。’孔傳:‘如顚仆之木,有用生蘖哉。’山井鼎《考文》:‘古本“哉”作“栽”,下有“也”字。謹按:考疏,古本似是。’阮元刻本‘古本似是’誤爲‘古文似是’。阮元《校勘記》:‘山井鼎曰:考疏,古文似是。’‘古文’亦‘古本’之誤。又如《尚書•大誥》:‘肆予告我友邦君。’孔傳:‘以美故告我友國諸侯。’疏:‘上文大誥爾多邦。’山井鼎《考文》摘句:‘上文大誥爾多邦。’阮元刻本‘上文’誤爲‘上天’。享保原刻本均不誤。顯然,影印日本享保刻本對中國學者使用《考文》可以提供更可靠的版本,因此我建議國家圖書館出版社趙嫄女士從國家圖書館查找享保本,付諸影印。果遂所願。
  不過,我們應當注意,任何版本都不能十全十美,享保本校刊嚴謹,但也偶有疏誤,阮元重刻時即附有若干條‘校譌’。我們在使用時也偶有發現。如《尚書•牧誓》:‘稱爾戈,比爾干。’孔傳:‘干,楯也。’疏:‘是干吳爲一也。’(依毛本)物觀《補遺》:‘于吳爲一也。[宋板]“吳”作“楯”。’‘于’字乃
‘干’字之誤刻。又《尚書•金縢》:‘名之曰《鴟鴞》。’釋文:‘鴞,吁嬌反。’(依毛本)山井鼎《考文》:‘蹻,于嬌反。’‘蹻’乃‘鴞’之誤刻,‘于’乃‘吁’之誤刻。山井鼎的摘句是毛本,並且在‘釋文’部分注出了毛本頁數,所以我們拿毛本核對,可以發現摘句之誤刻。當然,這些小小訛誤不足以影響《考文》享保初刻本獨一無二的版本價值,我們相信,享保本《七經孟子考文補遺》的影印出版,不僅有利於《十三經注疏》的整理與使用,而且有利於盧文弨《羣書拾補》、阮元《十三經注疏校勘記》的整理與使用,畢竟盧、阮二家大量採用了山井鼎、物觀的校勘資料,而並未完全注明來源。
  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日本享保刻本書前《凡例》缺第四頁、《禮記》缺卷二第八頁,日本慶應義塾大學福田文彬博士幫助拍攝補入,遂成完書,特此致謝。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四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杜澤遜序於校經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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