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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刊民国龙游县志(2函16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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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著  者 余绍宋纂修 龙游县地方志办公室整理 黄国平主编 定价 4800.00
责任编辑 陈莹莹 ISBN 978-7-5013-5994-3
出版时间 2017-03-31 版次 B1
印刷时间 2017-03-31 印次 Y1
库存提示 有书 规格 线装,8开,
丛  书  名  
所属分类 方志地理
中图分类 K295.54
读者对象 广大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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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滚动 - 展开 ]  
 
'[民国]龙游县志四十卷,余绍宋纂。编成于民国十四年(1925),分正志二十三卷,为通纪一纪,地理、氏族、建置、食货、艺文五考,都图、职官、选举三表,人物、列女各有二传、别录,宦绩、列女、节妇各三略;附志十七卷,为丛载一,掌故八,文徵八;首有《叙例》一卷,末有《前志源流及修志始末》一卷。本书据民国十四年铅印本影印,1函16册,优质手工宣纸单面印刷,对折筒装,真丝绫套,白绫签条,真丝包背隐线装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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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刊民国龙游县志四十卷
 
前言[ 滚动 - 展开 ]  
 
余绍宋纂修,一九二五年由北京京城印书局铅印出版。梁启超作序。
绍宋字樾园,号寒柯,龙游人。清光绪末赴日留学,宣统二年归国。曾任众议院秘书、司法部次长、北京法政大学教授、北京美术学院院长等。余氏一生著作宏富,於方志、书画诸领域皆深有造诣。方志方面纂修有[民国]《龙游县志》、[民国]《重修浙江通志稿》;书画及书画理论方面创获极丰,所著有《画法要录》十八卷、《画法要录二编》十二卷、《书画书录解题》十三卷、《中国画学源流概论》《画学师承记》《中国佛教艺术概论》等,主编《东南日报》副刊《金石书画》。除方志、书画外,另有《寒柯堂避寇诗草》《寒柯堂诗》等刊行於世。
[民国]《龙游县志》四十卷,首末各一卷。分前录、正志、附志、后录四部分,内容时间下限清末。其卷首为叙例,载余氏修志的立场、观点、方法、原则。卷一至二十三为正志。其中通纪,叙周代至清代两千餘年的大事要事;地理考,载沿革、疆里、山川、风俗四项内容;氏族考,记龙游县主要的家族,分来源、迁入时间、分佈地区、家谱的纂修状况等;建置考,叙城池、廨舍、学校、邮传、津梁、祠祀六类;食货考,有户口、田赋、水利、仓储、物产五项;艺文考收载著述类书籍二百十三种,都图表将村落的归属、地名、距县城的里数、交通位置、居民状况,採用表格的形式加以记载;职官表,分为县官、学官、庶官、武官四表,宦绩略;选举表,分正表、附表,正表载荐辟与科举出身者,其余收入附表;传有人物传、列女传;人物传按时代次序收录人物,将其中有一定关係者撰成合传,另有阙访、别录(阙访所收人物,係生平事蹟难以寻访者,别录收录係致力於地方公共事务及慈善活动而又难以搜集到其具体内容的人物);列女传传,有节妇略,烈女略,列女别录。卷二十四至卷四十为附志。卷二十四为丛载,分古蹟、寺观、轶闻、志異四篇。卷二十五至卷三十二为掌故,有赋役全书、编造鱼鳞册、重建凤梧书院、凤梧书院藏书目、清查无主公租及宾兴、公租册、宾兴册、湖镇义塾田册、劝捐积榖、重修姜席堰、创建平政浮桥、整顿义渡、开矿成案、兴复育婴堂、禁夫役勒索、禁掘冬筍等,共十六篇。卷三十三至卷四十为文征,录历代诗文作品。
后录为前志源流与修志始末,记述龙游历代纂修县志的概况与余绍宋等人纂修[民国]《龙游县志》的经过。
《龙游县志》按章学诚正志、掌故、文征“三书体”理论纂辑,体例新颖,资料详实,结构严谨,为当时学术界所关注,也博得梁启超的高度赞赏。梁启超对该志的评价可归结为:一、将丛载、掌故、文征设为附志,表明了志书的主次关係:“(章学诚)《湖北通志》(立文征、掌故)则与正志並列为三书,未免跻附庸於宗国。樾园别为附志,以隶於正志,主从秩然。”二、资料搜集广泛,考订严谨:“如氏族考,调集数百家谱牒,经极详慎之去取别择,而得其经纬脈络。其清代职官表,康熙后既无所凭借,乃蒐断片於文集、笔记、诗歌、质剂或祠壁井阑中,天吳紫凤,缕错织文,常人所不注意者,字字皆呕心铸成。其餘他篇,类此者尚夥。征引之书,不下四五百种。实为蒐集史料、辨证史料之最好模范。”三、设置通纪:“(章学诚)所作诸志,除鄂志(《湖北通志》)之皇朝编年纪已佚外,余则仅有皇言、恩泽等纪,纯属部分的官样文章,不足为全书纲领条贯,则作纪之志荒矣。樾园通纪之作,综一县二千年间大事……”四、氏族考的创立:“樾园之氏族考,根据私谱,熟察其移徙、变迁、消长之蹟,而推求其影响於文化之优劣,人才之盛衰,风俗之良窳,生计之荣悴者何如,其义例为千古创体,前无所承。”五、食货志纂写较佳:“樾园兹考(食货考),以户口、田赋、水利、仓储、物产及物价为次,什九皆凭实地采访,加以疏证。其必须参考官书格式者,则入诸附志之掌故,以期体裁峻洁,读者不迷。”六、创立都图表:“樾园创立都图表,道里远近、
居民疏密,旁行斜上,一目瞭然。”並且点明了“无实斋则不能有樾园”,“有实斋不可无樾园”这一方志理论传承的因果关係。甚至呼籲“其毋使《龙游县志》为我国方志学中独传之作也”。
余氏的方志学观点源於章学诚。章学诚有言:“凡欲经纪一方之文献,必立三家之学,而始可以通古人之遗意也。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三书相辅而行,阙一不可,合而为一尤不可也。”该志卷首叙例,阐明余氏编纂志书的宗旨,其思想与章学诚基本一致,认为应“规仿史裁,因分正志、附志。正志为志之本,文务求峻洁,以符史例;附志为志之附录,不妨广收,以免遗漏;期於相辅而行,不使偏废”。“古蹟、寺观虽无关弘旨,然足以资观感、警贪顽,不可删也,因别为丛载。其前人轶事足资佐证,及怪異足资谈助者,亦入之,是为附志之一。”但余氏在编纂该志时,不囿於章氏之理论,往往加以创新和发展。章学诚在其《修志十议》中认为,方志应设皇言纪,后来他所纂的部分志书虽舍棄皇言纪另设大事纪,但未说明大事纪在志书中的作用。余绍宋在《龙游县志》的《叙例》中,则明确阐明:“兹编(指该志通纪)意在为考、表、传之经,故专重一县之大事,汇而纪之,使二千年来情事萃於一帙,不惟全书若网在纲,亦足为知人论世之助。”即认为大事纪是志时间上的纲领,明确了其性质与作用。对氏族部分的编纂,余绍宋破除了章学诚以门第为收录标准的先例:“余序次氏族,虽师实斋(章学诚),然绝不效其所为士族表也。实斋贵世族,欲以世族率齐民,以州县领世族,故其作士族表,必有生员以上之族始录之,……余今所为考则不然,不问其是否著姓,是否大族,抑有无生员以上之人,但使有谱而合於是编体例者,罔不著录,故不称士族,而称氏族,与实斋成法各不相侔,断无门第之见存也。”他设氏族志的本意在於用客观的记载反映当地社会结构余绍宋的方志思想虽承自章学诚,却能予以发展,使之在新的社会条件下获得生命力。纵观中国方志,有几千年的历史,但唯有清一代,章学诚以自己的方志实践,为方志作出了科学总结。他在《方志立三书议》中,为志书安排了“志”“掌故”“文征”三大部分,其中志为主干,又为志规划了四个门类,即纪、谱、考、传,这一体例结构的提出,说明了传统方志编纂学的成熟与进步。但章学诚这一理论提出后,真正重视並努力实践的,只有余绍宋和他的《龙游县志》。从这个意义上讲,余绍宋的《龙游县志》是传统方志编纂学之绝唱。余氏《龙游县志》在记载民族问题上,也体现了时代的进步。龙游南部山区有许多畲民聚居,他们分别於清康熙三藩之乱及太平天国战争后从闽地迁来。余绍宋在《氏族考》和《风俗考》中,客观如实地记载了畲族的入迁历史、现存人数、家谱情况,以及服饰、劳作、交往、祭祖、丧葬、婚嫁等,並有详实而科学的考证。《叙例》中阐明:“畲民本属異类不必入志,今因其迁来已久,人数亦繁,杂居乡间与齐民渐通婚媾,前清嘉庆间亦经浙抚阮元咨准一体应试,则虽其出自蛮夷,岂宜鄙视?爰於《氏族考》后附其源流。其风俗有甚奇異者,並附於《地理考》之末,窃比正史《蛮夷传》例,亦备通志、国史采取之资。”读者对此段文字,应以时代背景加以考量。《龙游县志》以客观真实的採访数据记畲族畲民,难能可贵。
另外,余绍宋通过编纂《龙游县志》的实践,对章学诚的“八忌”“四要”等理论也有新的补充和阐发。如他认为於“忌条理混杂”“忌详略失体”“忌偏尚文辞”“忌标点名胜”“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变”“忌贪载传奇”之外,还应加上“忌任意掠美”“忌不加考证”;“要简、要严、要赅、要雅”中的“简”不应一概而论,以志书中记载山川、河流、建置沿革为例,一统志、省志宜简略,府志已宜详实,县志尤宜详实。
[民国]《龙游县志》问世后,得诸多方家学者评论和赞誉,一时间亦有数家效仿其体例而成书。
当代方志学家魏桥亦如此评价:“余绍宋撰编的《龙游县志》,公认为民国时期志苑佳作。一九二五年梁启超作序具体剖析‘其长十也’,给予极高的评价。同时指出‘无实斋则不能有樾园’‘有实斋不可无樾园’。实斋即章学诚,樾园即余绍宋,均出於浙土,是浙江的光荣。细读该书,始知任公之言並非溢美,而是事出有因、言之有据、恰如其分的。全书‘卷首叙例’,既是统率全书之纲,又是对前人修志经验的精辟总结,同时使方志理论建设上升到一个新的境界,读来令人信服。广大方志工作者和文史工作者认真一读,对於总结过去、拓展未来都是大有益处的。”
龙游县史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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