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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琉历史关系档案(光绪朝一、光绪朝二、光绪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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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著  者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定价 480.00
责任编辑 梁盼 ISBN 978-7-5013-7478-6
出版时间 2022-03-31 版次 B1
印刷时间 2022-03-31 印次 Y1
库存提示 有书 规格 平装,大32开,
丛  书  名  
所属分类 史籍史料
中图分类 D829.313
读者对象 中琉历史关系研究者、图书馆、收藏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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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滚动 - 展开 ]  
 
本书收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光绪元年至光绪二十四年有关中琉历史关系的160余件档案。这些档案已分别编于《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续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三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四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五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六编》中,现将这些档案逐件撰写内容提要,汇集出版。中琉历史关系源远流长,从隋朝开始至清朝初年交往不断,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档案资料。这些档案都是清政府有关机构及地方督抚在办理琉球国事务过程中形成的,主要记载了清代中琉在宗藩封贡、海难救助、经济贸易、文化交流等各个方面的密切交往。
 
目录[ 滚动 - 展开 ]  
 
目录 一

 一 浙江巡抚杨昌濬为琉球国贡使进京过境事奏片
光绪元年二月初六日(1875.3.13)
 二 礼部为琉球贡使抵京日期事致内务府片
光绪元年二月初七日(1875.3.14)
 三 礼部为琉球国贡使到京日期事致内务府咨文
光绪元年二月十二日(1875.3.19)
 四 江苏巡抚吴元炳为琉球国贡使进京过境事奏片
光绪元年二月十五日(1875.3.22)
 五 日本署理钦差大臣为琉球使臣到京进贡请令其至本署面询事致总理衙门王大臣等照会
光绪元年二月十八日(1875.3.25)
 六 奏为紫光阁停止筵宴琉球使臣到京可否照例加赏事
光绪元年二月十八日(1875.3.25)
 七 福州将军文煜为琉球国贡船进口循例免税事奏折
光绪元年二月十八日(1875.3.25)
 八 山东巡抚丁宝桢为琉球国贡使进京过境事奏片
光绪元年二月十九日(1875.3.26)
 九 礼部为琉球贡使到京事致内务府咨文 原奏一
光绪元年二月二十日(1875.3.27)
一〇 拟加赏琉球国王物件清单
光绪元年二月(1875.3)
一一 拟加赏琉球国使臣物件清单
光绪元年二月(1875.3)
一二 琉球国贡使名单
光绪元年二月(1875.3)
一三 总管内务府为琉球国贡使毛精长等到京请援案赏棉袷等事奏片
光绪元年三月初三日(1875.4.8)
一四 礼部为请预先知照收贡日期并处所事致内务府片
光绪元年三月初九日(1875.4.14)
一五 礼部为琉球国恭进例贡并官生回国谢恩各方物事致内务府咨文 原奏一 奏片一 贡单一
光绪元年三月初九日(1875.4.14)
一六 内务府堂主事文瑛等为支领赏给琉球来使人等衣服等物应用绸布银两事呈稿 清单一
光绪元年三月十一日(1875.4.16)
一七 总管内务府大臣英桂等为颁赏琉球国王等缎绸将库内现有并采办数目缮单呈览事奏折 清单一
光绪元年三月二十二日(1875.4.27)
一八 总管内务府大臣英桂等为查收琉球恭进例贡方物事奏折 清单一
光绪元年三月二十三日(1875.4.28)
一九 礼部为琉球贡使赴国子监瞻仰文庙事致内务府咨文 原奏一
光绪元年三月二十三日(1875.4.28)
二〇 礼部为请预备颁给琉球国王及谢恩使臣例赏事致内务府咨文 清单一
光绪元年五月初一日(1875.6.4)
二一 礼部为琉球贡使事竣回国事致内务府咨文
光绪元年五月初一日(1875.6.4)
二二 内务府堂主事文瑛等为办理琉球贡使人等饭食用过银两数目事呈稿 清单一
光绪元年五月二十八日(1875.7.1)
二三 闽浙总督李鹤年为琉球洋船长行回国日期事题本
光绪元年七月十二日(1875.8.12)
二四 山东巡抚丁宝桢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元年八月初二日(1875.9.1)
二五 浙江巡抚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元年八月二十六日(1875.9.25)
二六 福州将军文煜为琉球进贡船只回国循例免税事奏折 清单一
光绪元年九月十六日(1875.10.14)
二七 浙江巡抚杨昌濬为护送琉球国贡使过境日期事奏片
光绪元年九月十七日*(1875.10.15)
二八 闽浙总督李鹤年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元年十一月初十日(1875.12.7)
二九 闽浙总督李鹤年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876.1.25)
三〇 浙江巡抚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年八月初七日(1876.9.24)
三一 福建巡抚丁日昌为琉球遭风洋船回国日期事题本
光绪二年十月二十一日(1876.12.6)
三二 山东巡抚丁宝桢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年十月二十四日(1876.12.9)
三三 浙江巡抚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年十月二十六日(1876.12.11)
三四 闽浙总督文煜等为琉球遭风难民由浙护送来闽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年十月二十六日(1876.12.11)
三五 江苏巡抚吴元炳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二年十一月十八日*(1877.1.2)
三六 照录为拟告日本外务以大略情形等事致驻日大臣何如璋信函
光绪二年(1876)
三七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密遣陪臣赴闽吁请入京陈奏事奏折
光绪三年五月十四日*(1877.6.24)
三八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三年七月十六日(1877.8.24)
三九 江苏巡抚吴元炳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三年七月二十七日(1877.9.4)
四〇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三年十月二十二日(1877.11.26)
四一 署理福建巡抚葆亨为琉球遭风难船回国日期事题本
光绪三年十二月十九日(1878.1.21)
四二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1878.1.31)
四三 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奕䜣等为与出使大臣相机筹办日本阻贡事奏折
光绪四年六月初五日(1878.7.4)
四四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由粤护送来闽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四年七月十六日(1878.8.14)
四五 署理福建巡抚吴赞诚为琉球遭风难船回国日期事题本
光绪四年八月初十日(1878.9.6)
四六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难民由粤抵闽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五年二月二十八日(1879.3.20)
四七 着两江总督沈葆桢等悉心区划南洋防守事宜随时探明日本情形密速具奏事上谕
光绪五年三月二十八日(1879.4.19)
四八 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奕䜣等为出使日本大臣何如璋与日办诘阻梗琉球入贡一案事奏折
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五日(1879.4.25)
四九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废球为县一事已咨回本国核示事照会
光绪五年闰三月二十日(1879.5.10)
五〇 日本密迩东隅阻梗琉球入贡着沿海督抚各筹防范事上谕
光绪五年闰三月二十二日(1879.5.12)
五一 两广总督刘坤一为护送琉球遭风难民赴闽转送回国事奏折
光绪五年五月初一日(1879.6.20)
五二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五年五月十六日*(1879.7.5)
五三 着酌保外海水师提镇以候简用并传知李成谋赴闽台总统水师等事上谕
光绪五年五月十七日(1879.7.6)
五四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咨送本国外务大臣回信译录事照会 回信一
光绪五年五月二十六日(1879.7.15)
五五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琉球一案未接本国复音事照会
光绪五年六月初七日(1879.7.25)

目录 二

 一 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奕䜣等为美国前统领格兰忒在日调处琉球案事奏折
光绪五年七月二十一日(1879.9.7)
 二 闽浙总督何璟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五年七月二十八日(1879.9.14)
 三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将球岛各节照会抄录咨行本国外务大臣事致王大臣照会
光绪五年七月(1879.8)
 四 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奕䜣等为美国前统领格兰忒函称了结球案办法事奏折 原函二
光绪五年八月初五日(1879.9.20)
 五 闽浙总督何璟为琉球遭风难船回国日期事题本
光绪五年八月十六日(1879.10.1)
 六 浙江巡抚梅启照为琉球遭风难民护送赴闽事奏片
光绪五年八月十九日*(1879.10.4)
 七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更换本国外务卿事致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照会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二日(1879.10.7)
 八 闽浙总督何璟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五年八月二十八日(1879.10.13)
 九 日本外务卿井上馨为请王大臣酌定如何派员会商琉球案事照会
光绪五年八月(1879.9)
一〇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译录本国外务大臣为琉球一事回信事照会 信函一 抄稿一
光绪五年九月十二日(1879.10.26)
一一 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奕䜣等为琉球官员到京乞援拟发资护送回闽事奏折
光绪五年九月十三日(1879.10.27)
一二 礼部尚书恩承等为据情转奏琉球前贡使禀文并请准其暂住四译馆事奏折 原禀一
光绪五年九月十三日(1879.10.27)
一三 闽浙总督何璟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五年九月二十八日(1879.11.11)
一四 着总理衙门等将海防事宜并翰林院王先谦奏陈各条分别妥议事上谕
光绪五年九月三十日(1879.11.13)
一五 浙江巡抚梅启照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五年十月初八日*(1879.11.21)
一六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琉球官员毛精长等不肯离京现又患病难行事奏片
光绪五年十月十五日*(1879.11.28)
一七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五年十二月十八日(1880.1.29)
一八 日本外务卿井上馨为琉球一案愿照美国前统领之意保全和好事照会
光绪六年正月二十九日(1880.3.9)
一九 日本参议外务卿井上馨为派公使宍户玑商办琉球一案事致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照会
光绪六年五月二十二日(1880.6.29)
二〇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奉谕商办琉球案事致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照会
光绪六年六月二十日(1880.7.26)
二一 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奕䜣等为请派员商办琉球案事奏折
光绪六年六月二十四日(1880.7.30)
二二 着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会同日本使臣商办球案事
光绪六年六月二十四日(1880.7.30)
二三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照覆商办琉球案事致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照会
光绪六年九月初十日(1880.10.13)
二四 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奕䜣等为拟商议办结废球一案事奏折 条约一 加约一 凭单一
光绪六年九月二十五日(1880.10.28)
二五 总理衙门为请以南岛存琉球一线之祀事奏片
光绪六年九月二十五日(1880.10.28)
二六 右庶子陈宝琛为倭案不宜遽结倭约不宜轻许事奏折
光绪六年九月二十六日(1880.10.29)
二七 詹事府少詹事宝廷为与日本定约不宜率定请饬廷议事奏折
光绪六年九月二十九日(1880.11.1)
二八 着将球案一事应否照总理衙门原奏办理并此外有无善全之策切实具奏事上谕
光绪六年十月初四日(1880.11.6)
二九 直隶总督李鸿章为遵旨妥筹日本议结球案牵涉改约暂宜缓允事奏折
光绪六年十月初九日(1880.11.11)
三〇 着南北洋大臣将前奏拟结琉球一案各摺片妥议具奏事上谕
光绪六年十月十四日(1880.11.16)
三一 着两江总督刘坤一等妥议结琉球一案事上谕
光绪六年十月十六日(1880.11.18)
三二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琉球一案订约卒然中阻不堪惋异事致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照会
光绪六年十月二十一日(1880.11.23)
三三 江苏巡抚吴元炳为议复琉球一案及与日本议约事奏折
光绪六年十月二十六日(1880.11.28)
三四 两江总督刘坤一为球案宜妥速议结改约宜慎重图维事奏折
光绪六年十一月初五日(1880.12.6)
三五 浙江巡抚谭锺麟为球案以速定为要改约于商务无损事奏折
光绪六年十一月初六日(1880.12.7)
三六 两广总督张树声等为球案不必急议并改约宜缓允事奏折
光绪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1880.12.26)
三七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是否可依成议妥结琉球一案请迅赐照覆事致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照会
光绪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880.12.27)
三八 福州将军穆图善等为遵旨议复球案并谨陈闽省防务情形事奏折
光绪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880.12.27)
三九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琉球一案中国自弃前议事致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照会
光绪六年十二月初六日(1881.1.5)
四〇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琉球一案贵国自弃前议功亏于溃事致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照会
光绪六年十二月十六日(1881.1.15)
四一 日本钦差全权大臣宍户玑为琉球一案中国自弃前议事致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照会
光绪六年十二月十八日(1881.1.17)
四二 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奕䜣等为日本使臣宍户玑离京回国事奏折
光绪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1881.1.26)
四三 两江总督左宗棠为议陈日本侵占琉球及密饬海疆预为戒备事说帖
光绪七年二月初四日(1881.3.3)
四四 着沿海各省防务严行戒备并督饬各营妥为预备事上谕
光绪七年二月初六日(1881.3.5)
四五 着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王大臣再与日本使臣妥商琉球案事上谕
光绪七年二月初六日(1881.3.5)
四六 翰林院编修陆廷黻为请征日本以张国威事奏折
光绪七年二月三十日(1881.3.29)
四七 两江总督彭玉麟为遵旨巡閲长江水师严密预防事奏片
光绪七年三月初五日*(1881.4.3)
四八 着岑毓英悉心规划台湾防务并妥筹福建沿海防务事上谕
光绪七年四月初八日(1881.5.5)
四九 着李鸿章等将海防事宜通盘筹划会同妥议具奏事上谕
光绪八年正月初十日(1882.2.27)
五〇 闽浙总督何璟为琉球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八年七月十九日(1882.9.1)

目录 三

 一 闽浙总督何璟为琉球遭风难船回国日期事题本
光绪八年七月二十日(1882.9.2)
 二 工科给事中邓承修为请派员驻扎烟台相机调度以维藩属事奏折
光绪八年八月初二日(1882.9.13)
 三 浙江巡抚陈士杰为琉球遭风难民护送赴闽事奏片
光绪八年八月初六日(1882.9.17)
 四 翰林院侍读张佩纶为请密定东征之策以靖藩服张国威事奏折
光绪八年八月十六日(1882.9.27)
 五 署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等为慑服邻邦先图自强酌筹缓急机宜事奏折
光绪八年八月十六日(1882.9.27)
 六 署北洋通商大臣李鸿章为要图自强宜先练水师再图东征事奏折
光绪八年八月二十二日(1882.10.3)
 七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八年九月二十五日(1882.11.5)
 八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八年十月二十七日*(1882.12.7)
 九 闽浙总督何璟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七日(1883.1.25)
一〇 闽浙总督何璟为琉球遭风难船回国日期事题本
光绪八年十二月二十日(1883.1.28)
一一 浙江布政使德馨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九年二月十一日*(1883.3.19)
一二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九年三月二十二日(1883.4.28)
一三 浙江巡抚刘秉璋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九年四月二十九日*(1883.6.4)
一四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复又被劫事奏片
光绪九年九月十七日*(1883.10.17)
一五 浙江巡抚刘秉璋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九年十月初六日(1883.11.5)
一六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中途折回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九年十月二十四日(1883.11.23)
一七 浙江巡抚刘秉璋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四日(1883.12.4)
一八 编修黄国瑾为日本窥视台湾请特简知兵大员往与筹防事奏片
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四日(1883.12.3)
一九 礼部尚书恩承等为琉球陪臣向文光等呈递禀词并请代为转奏事奏折 禀文一
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十日(1883.12.9)
二〇 浙江巡抚刘秉璋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1883.12.20)
二一 闽浙总督何璟等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九年十二月初八日*(1884.1.5)
二二 浙江巡抚刘秉璋为琉球遭风难民护送赴闽日期事题本
光绪十年八月初二日(1884.9.20)
二三 福建巡抚张兆栋为琉球遭风难船回国日期事题本
光绪十年十一月二十九日(1885.1.14)
二四 福建巡抚张兆栋为琉球国进贡正使毛精长在闽病故事题本
光绪十年十二月二十一日(1885.2.5)
二五 闽浙总督杨昌濬等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1885.3.13)
二六 闽浙总督杨昌濬等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一年五月二十四日(1885.7.6)
二七 浙江巡抚刘秉璋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初二日(1885.12.7)
二八 闽浙总督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885.12.31)
二九 闽浙总督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1886.3.3)
三〇 闽浙总督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十二年二月初七日*(1885.3.12)
三一 闽浙总督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二年五月初十日(1886.6.11)
三二 闽浙总督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十二年七月初十日*(1886.8.9)
三三 闽浙总督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回国日期事题本
光绪十二年十月十八日(1886.11.13)
三四 闽浙总督杨昌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二日*(1887.6.13)
三五 闽浙总督卞宝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五年六月十八日(1889.7.15)
三六 闽浙总督卞宝第为琉球遭风难民循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1889.12.15)
三七 浙江巡抚崧骏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六年正月初十日*(1890.1.30)
三八 闽浙总督卞宝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六年三月二十一日(1890.5.9)
三九 闽浙总督卞宝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1890.6.9)
四〇 浙江巡抚崧骏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六年五月十五日(1890.7.1)
四一 闽浙总督卞宝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六年六月二十日(1890.8.5)
四二 浙江巡抚崧骏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六年七月十八日(1890.9.1)
四三 浙江巡抚崧骏为琉球遭风难民护送赴闽日期事题本
光绪十六年八月二十九日(1890.10.12)
四四 闽浙总督卞宝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六年九月二十三日(1890.11.5)
四五 闽浙总督卞宝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六年十月二十三日(1890.12.4)
四六 闽浙总督卞宝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七年五月十九日(1891.6.25)
四七 闽浙总督卞宝第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七年六月十九日(1891.7.24)
四八 浙江巡抚崧骏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七年十月十五日(1891.11.16)
四九 福州将军希元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十八年五月二十九日(1892.6.23)
五〇 闽浙总督谭锺麟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八日(1895.1.3)
五一 闽浙总督谭锺麟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片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八日*(1895.3.14)
五二 闽浙总督边宝泉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十一年七月二十一日(1895.9.9)
五三 闽浙总督边宝泉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十二年六月初三日(1896.7.13)
五四 闽浙总督边宝泉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十二年十月初三日(1896.11.7)
五五 浙江巡抚廖寿丰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十三年十二月十五日(1898.1.7)
五六 浙江巡抚廖寿丰为琉球遭风难民照例抚恤事奏折
光绪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1898.7.4)
五七 两江总督沈葆桢为密陈日本与琉球为难应密加防范事奏片
光绪朝
五八 抄录日本人在台湾陈略
光绪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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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贡是我国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制度,源于先秦,形成于两汉。它由最初的中央政权处理地方政权和属国关系,逐步发展演变为中国封建王朝处理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关系的一种制度。
追溯中琉历史关系,可谓源远流长。据文献记载,早在隋朝大业元年(六〇五)隋炀帝就曾遣羽骑尉朱宽等出使琉球,中琉间有了初步交往。到了明代,朱元璋更是在开国之初的洪武五年(一三七二),就遣使琉球,与琉球国建立了宗藩关系。自此,中琉关系历经王朝更迭,宗藩再续,即使相隔于海,往来交通不便,也册封不止,朝贡不辍,常来常往,频繁密切。直至清光绪朝初年,日本明治政府借口台湾牡丹社事件强行吞并琉球,废藩置县,中琉藩属关系始告终结,历时凡五百余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五百余年只是转眼瞬间,但两国通过交往结成的密切关系,却留在了人们的记忆里。
一九九二年,随着中日文化交流的发展,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将收藏保管的清代中琉历史关系档案的整理工作列上日程,先后整理影印出版了《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续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三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四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五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六编》及《清代琉球国王表奏文书选录》,共收录档案史料三千余件。这些档案都是清政府有关机构及地方督抚在办理琉球国事务过程中形成的,主要记载了清代中琉在宗藩封贡、海难救助、经济贸易、文化交流等各个方面的密切交往,反映出清朝统治者以礼仪之邦、天朝上国自居,册封朝贡,『厚往薄来』,推行封建的封贡制度,目的在于为清王朝统治营建一个和平安定的周边环境。在与琉球交往的过程中,传播了中华文化,加强了联系,密切了关系。在一八四〇年以前,中国与外国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外交关系,与外国的交往,特别是周边国家,主要是以宗藩封贡关系来维系友好交往。结藩而不干涉内政,是清朝统治者自始至终奉行的一贯藩封政策。正如清末同治十一年(一八七二),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曾对外宣称的『内政外交听其自主,我朝向不与闻』,帮助清政府与属国之间,只是一种单纯的册封朝贡关系。从这些档案中,我们不难看到一个以大国自居的皇帝及其政府与其属国的友好交往,与近代西方殖民主义宗主国和殖民地的关系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清初,清政府的机构设置、文书制度等多沿明制,随着其统治的日益巩固及军事、政治等方面的需要,逐步摒弃并设置了更适应社会发展、更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的封建集权统治机构,形成了上行、下行、平行等诸多文书种类。选编出版的清代中琉关系档案,文书种类有:朱批奏折、录副奏折、上谕档、题本、表文、起居注、咨文、移会和专为编史而辑录成册的史书,以及乾隆十三年(一七四八)即已宣布废止不用,只有琉球、朝鲜等清王朝属国的国王才使用的奏本等。丰富翔实的档案史料,真实地展现了清代中琉友好交往的史实,为中外史学者的研究提供了弥足珍贵的清代中琉关系档案史料。
遗憾的是,最初在编纂出版清代中琉关系档案时,由于档案开发与急迫利用的矛盾,为尽速出版,主要是按档案的文书种类进行编排,因而忽略了这些档案在某一事件或问题中的相互关联性。因为是按单纯的文种汇辑档案,读者很难了解其不同机构间的往来行文关系、机构职掌,给中琉关系的研究和清代文书制度的研究等带来不便。此外,由于资金和技术手段的限制,有的档案影印画幅太小,以致文字难以辨认。故此,自二〇〇五年开始,我们重新整理出版《中琉历史关系档案》。此次编纂采用编年体例,按朝年月日排序,并逐件摘写内容提要,注明出处,全书档案时间以具文时间或发文时间为准。没有具文或发文时间者,采用朱批、抄录或收文时间,用「※」标注。全书一体单栏影印,以方便学者的利用研究。《中琉历史关系档案》第一至十册的编纂工作,主要由我馆原保管利用部承担,朱淑媛、高换婷、颜景卿、孔未名、葛慧英、李保文、齐银卿等共同编辑完成。该书从第十一册开始,其编纂工作由我馆编研处承担,编纂体例一仍其旧,合作形式沿袭不变。
《中琉历史关系档案》的编纂出版,承蒙日本国冲绳县教育委员会热忱协助,并得到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大力支持,谨致谢忱!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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