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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条法事类》是南宋庆元时期的法律汇编。“条法事类”是新出现的一种法律汇编体裁,它将各种律条,以及敕、令、格、式、随敕申明、都省指挥等等,分门别类重新组编,以便于实际司法部门寻检有关法规。南宋先后有吏部《条法总类》、《淳熙条法事类》等等,现已失传。《庆元条法事类》按庆元四年 (1198)《重修敕令格式》改编而成,书成于嘉泰二年(1202),故也称《嘉泰条法事类》。本书流传较少,清乾隆以后仅有同出一源的5种抄本,祖本不详。《庆元条法事类》保存了很多南宋法规,具有宝贵的史料价值。如检断类中引名例敕:“诸敕令无例者,从律;律无例及例不同者,从敕令”。反映了有宋一代法制“以敕代律”的特点。又如决遣类引断狱令:“诸犯罪皆于事发之所推断,杖以下县决之,徒以上及应奏者并须追证勘结圆方得送州。”此外还可与其它宋代史料互为补充,弥缝其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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