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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大生企业号信:清宣统元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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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著  者 南通市档案馆,张謇研究中心 定价 800.00
责任编辑 王亚宏 ISBN 978-7-5013-6438-1
出版时间 2019-10-31 版次 B1
印刷时间 2019-10-31 印次 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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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其他
中图分类 F426.81
读者对象 广大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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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滚动 - 展开 ]  
 
“大生驻沪事务所”是大生企业集团驻上海的办事机构,是当时大生集团的神经中枢,在整个大生运营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大生驻沪事务所与大生许多企业每天都有号信往来,通过号信实施对大生集团众多企业的了解、掌控和指挥,各企业则藉此了解外部形势和市场行情。大生上海事务所与大生企业往来号信数量庞大,内容丰富,涉及大生集团各企业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和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这批号信,无论是对近代民族工业的宏观研究,还是对某些具体问题的探讨,都是重要的一手材料。 本书所刊大生企业号信,包括1909年二卷,大生纱厂致驻沪事务所号信(从第元号至第一百八十七号);1911年二卷,除了大生纱厂致驻沪事务所号信(存第二册,从第一百零一号至第一百七十九号),另一卷为大生驻沪事务所致纱厂、分销处、复新面粉厂、通州师范学校等单位的信函三十余件。
 
目录[ 滚动 - 展开 ]  
 
清宣统元年(一九〇九)清宣统元年(一九〇九)
第元号(正月初七日)……………………………… 三
第二号(正月十三日)……………………………… 五
第三号(正月十五日)……………………………… 七
第四号(正月十七日)……………………………… 九
第五号(正月廿一日)…………………………… 一一
第六号(正月廿五日)…………………………… 一三
第七号(正月廿八日)…………………………… 一五
第八号(二月初三日)…………………………… 一七
第九号……………………………………………… 一九
第十号(二月初六日)…………………………… 二一
第十一号(二月初九日)………………………… 二三
第十二号(二月十三日)………………………… 二五
第十三号(二月十五日)………………………… 二七
第十四号(二月十九日)………………………… 二九
第十五号(二月廿一日)………………………… 三一
第十六号(二月廿三日)………………………… 三三
第十七号(二月廿七日)………………………… 三五
第十八号(闰二月初一日)……………………… 三七
第十九号(闰二月初三日)……………………… 三九
第二十号(闰二月初四日)……………………… 四一
第二十一号(闰二月初八日)…………………… 四三
第二十二号(闰二月十一日)…………………… 四五
第二十三号(闰二月十三日)…………………… 四七
第二十四号(闰二月十四日)…………………… 四九
第二十五号(闰二月十五日)…………………… 五一
第二十六号(闰二月十七日)…………………… 五三
第二十七号(闰二月十八日)…………………… 五五
第二十八号(闰二月廿日)……………………… 五七
第二十九号………………………………………… 五九
第三十号(闰二月廿四日)……………………… 六一
第三十一号(闰二月廿五日)…………………… 六三
第三十二号(闰二月廿六日)…………………… 六五
第三十三号(闰二月廿七日)…………………… 六七
第三十四号(闰二月廿九日)…………………… 六九
第三十五号(三月初二日)……………………… 七一
第三十六号(三月初四日)……………………… 七三
第三十七号(三月初五日)……………………… 七五
第三十八号(三月初六日)……………………… 七七
第三十九号(三月初九日)……………………… 七九
第四十号(三月初十日)………………………… 八一
第四十一号(三月十一日)……………………… 八三
第四十二号(三月十三日)……………………… 八五
第四十三号(三月十四日)……………………… 八七
第四十四号(三月十六日)……………………… 八九
第四十五号(三月十七日)……………………… 九一
第四十六号(三月十八日)……………………… 九三
第四十七号(三月十九日)……………………… 九五
第四十八号(三月廿一日)……………………… 九七
第四十九号(三月廿三日)……………………… 九九
第五十号(三月廿六日)……………………… 一〇一
第五十一号(三月廿七日)…………………… 一〇三
第五十二号(三月廿八日)…………………… 一〇五
第五十三号(四月初一日)…………………… 一〇七
第五十四号(四月初三日)…………………… 一〇九
第五十五号(四月初六日)…………………… 一一一
第五十六号(四月初九日)…………………… 一一三
第五十七号(四月十一日)…………………… 一一五
第五十八号(四月十五日)…………………… 一一七
第五十九号(四月十七日)…………………… 一一九
第六十号(四月廿日)………………………… 一二一
第六十一号(四月廿三日)…………………… 一二三
第六十二号(四月廿四日)…………………… 一二五
第六十三号(四月廿六日)…………………… 一二七
第六十四号(四月廿九日)…………………… 一二九
第六十五号(四月卅日)……………………… 一三一
第六十六号(五月初二日)…………………… 一三三
第六十七号(五月初四日)…………………… 一三五
第六十八号(五月初七日)…………………… 一三七
第六十九号(五月初九日)…………………… 一三九
第七十号(五月十一日)……………………… 一四一
第七十一号(五月十三日)…………………… 一四三
第七十二号(五月十四日)…………………… 一四五
第七十三号(五月十六日)…………………… 一四七
第七十四号(五月廿日)……………………… 一四九
第七十五号(五月廿二日)…………………… 一五一
第七十六号(五月廿五日)…………………… 一五三
第七十七号(五月廿七日)…………………… 一五五
第七十八号(五月廿九日)…………………… 一五七
第七十九号(六月初二日)…………………… 一五九
第八十号(六月初五日)……………………… 一六一
第八十一号(六月初七日)…………………… 一六三
第八十二号(六月初九日)…………………… 一六五
第八十三号(六月初十日)…………………… 一六七
第八十四号(六月十二日)…………………… 一六九
第八十五号(六月十四日)…………………… 一七一
第八十六号(六月十五日)…………………… 一七三
第八十七号(六月十六日)…………………… 一七五
第八十八号(六月十九日)…………………… 一七七
第八十九号(六月廿日)……………………… 一七九
第九十号(六月廿一日)……………………… 一八一
第九十一号(六月廿四日)…………………… 一八三
第九十二号……………………………………… 一八五
第九十三号(六月廿七日)…………………… 一八七
第九十四号(六月廿八日)…………………… 一八九
第九十五号(七月初一日)…………………… 一九一
第九十六号(七月初三日)…………………… 一九三
第九十七号(七月初四日)…………………… 一九五
第九十八号(七月初六日)…………………… 一九七
第九十九号(七月初八日)…………………… 一九九
第一百号(七月十一日 ) ……………………… 二〇一
第一百零一号(七月十三日) ……… 二〇三
第一百零二号 (七月十四日) ……… 二〇五
第一百零三号(七月十七日) ……… 二〇七
第一百零四号(七月十九日) ……… 二〇九
第一百零五号(七月廿一日) ……… 二一一
第一百零六号(七月廿二日) ……… 二一三
第一百零七号(七月廿四日) ……… 二一五
第一百零八号(七月廿九日) ……… 二一七
第一百零九号(八月初四日) ……… 二一九
第一百十号(八月初九日) …………二二一
第一百十一号(八月十三日) ……… 二二三
第一百十二号(八月十六日) ……… 二二五
第一百十三号(八月十九日) ……… 二二七
第一百十四号(八月廿一日) ……… 二二九
第一百十五号(八月廿三日) ……… 二三一
第一百十六号(八月廿五日) ……… 二三三
第一百十七号(八月廿八日) ……… 二三五
第一百十八号(八月卅日) …………二三七
第一百十九号(九月初一日) ……… 二三九
第一百二十号(九月初二日) ……… 二四一
第一百二十一号(九月初三日) ………二四三
第一百二十二号(九月初四日) ………二四五
第一百二十三号(九月初五日) ………二四七
第一百二十四号(九月初七日) ………二四九
第一百二十五号(九月初九日) ………二五一
第一百二十六号(九月初十日) ………二五三
第一百二十七号(九月十一日) ………二五五
第一百二十八号(九月十二日) ………二五七
第一百二十九号(九月十四日) ………二五九
第一百三十号(九月十六日) ……… 二六一
第一百三十一号(九月十八日) ………二六三
第一百三十二号(九月十九日) ………二六五
第一百三十三号 (九月廿一日) ………二六七
第一百三十四号(九月廿三日) ………二六九
第一百三十五号(九月廿五日) ……… 二七一
第一百三十六号(九月廿六日) ……… 二七三
第一百三十七号(九月廿八日) ……… 二七五
第一百三十八号 (九月卅日) …………二七七
第一百三十九号(十月初二日) ……… 二七九
第一百四十号(十月初三日) …………二八一
第一百四十一号(十月初五日) ……… 二八三
第一百四十二号(十月初七日) ……… 二八五
第一百四十三号(十月初九日) ……… 二八七
第一百四十四号(十月初十日) ……… 二八九
第一百四十五号(十月十二日) ……… 二九一
第一百四十六号(十月十三日) ……… 二九三
第一百四十七号(十月十四日) ……… 二九五
第一百四十八号(十月十五日) ……… 二九七
第一百四十九号(十月十六日) ……… 二九九
第一百五十号(十月十九日) …………三〇一
第一百五十一号(十月廿二日) ……… 三〇三
第一百五十二号 (十月廿三日) ……… 三〇五
第一百五十三号 (十月廿四日) ……… 三〇七
第一百五十四号(十月廿七日) ……… 三〇九
第一百五十五号(十月廿九日) ……… 三一一
第一百五十六号(十月卅日) …………三一三
第一百五十七号(十一月初一日) ………三一五
第一百五十八号(十一月初三日) ………三一七
第一百五十九号(十一月初四日) ………三一九
第一百六十号(十一月初五日) ……… 三二一
第一百六十一号(十一月初七日) ………三二三
第一百六十二号(十一月十一日) ………三二五
第一百六十三号(十一月十三日) ………三二七
第一百六十四号(十一月十五日) ………三二九
第一百六十五号(十一月十七日) ………三三一
第一百六十六号(十一月廿日) ……… 三三三
第一百六十七号(十一月廿二日) ………三三五
第一百六十八号 …………………三三七
第一百六十九号 (十一月廿五日) ………三三九
第一百七十号(十一月廿六日) ……… 三四一
第一百七十一号 (十一月廿八日) ………三四三
第一百七十二号 (十一月廿九日) ………三四五
第一百七十三号(十二月初二日) ………三四七
第一百七十四号(十二月初三日) ………三四九
第一百七十五号(十二月初五日) ………三五一
第一百七十六号(十二月初七日) ………三五三
第一百七十七号(十二月初九日) ………三五五
第一百七十八号(十二月初十日) ………三五七
第一百七十九号(十二月十一日) ………三五九
第一百八十号(十二月十二日) ……… 三六一
第一百八十一号(十二月十四日) ………三六三
第一百八十二号(十二月十六日) ………三六五
第一百八十三号(十二月十七日) ………三六七
第一百八十四号(十二月十九日) ………三六九
第一百八十五号(十二月廿日) ……… 三七一
第一百八十六号(十二月廿三日) ………三七三
第一百八十七号 (十二月廿六日) ………三七五

清宣统三年(一九一一)大生纱厂致大生驻沪事务所号信
第一百零一号 (七月十二日) …………三七九
第一百零二号 (七月十四日) …………三八一
第一百零三号(七月十六日) …………三八三
第一百零四号(七月十七日) …………三八五
第一百零五号(七月十九日) …………三八七
第一百零六号(七月廿一日) …………三八九
第一百零七号(七月廿三日) …………三九一
第一百零八号(七月廿五日) …………三九三
第一百零九号 (七月廿八日) …………三九五
第一百十号(八月初一日) ………… 三九七
第一百十一号(八月初四日) …………三九九
第一百十二号(八月初六日) …………四〇一
第一百十三号(八月初八日) …………四〇三
第一百十四号(八月初十日) …………四〇五
第一百十五号(八月十一日) …………四〇七
第一百十六号(八月十三日) …………四〇九
第一百十七号(八月十六日) …………四一一
第一百十八号 (八月十七日) …………四一三
第一百十九号(八月十八日) …………四一五
第一百二十号(八月廿一日) ……… 四一七
第一百二十一号(八月廿二日) ………四一九
第一百二十二号 (八月廿四日) ………四二一
第一百二十三号(八月廿五日) ………四二三
附会计所致沪账房解条 ………… 四二五
附不列号信(八月廿七日) ……… 四二六
第一百二十四号(八月廿七日) ………四二七
第一百二十五号 (八月廿八日) ………四二九
第一百二十六号(八月卅日) ……… 四三一
第一百二十七号(九月初一日) ………四三三
第一百二十八号(九月初五日) ………四三五
第一百二十九号 (九月初九日) ………四三七
第一百三十号(九月十四日) ……… 四三九
第一百三十一号 (九月十八日) ………四四一
第一百三十二号(九月廿日) ……… 四四三
第一百三十三号(九月廿五日) ………四四五
第一百三十四号 (九月廿八日) ………四四七
第一百三十五号(九月卅日) ……… 四四九
第一百三十六号(十月初三日) ………四五一
第一百三十七号(十月初七日) ………四五三
第一百三十八号(十月初九日) ………四五五
第一百三十九号(十月十二日) ………四五七
第一百四十号(十月十三日) ……… 四五九
第一百四十一号(十月十六日) ………四六一
第一百四十二号(十月十八日) ………四六三
第一百四十三号 (十月廿一日) ………四六五
第一百四十四号(十月廿四日) ………四六七
第一百四十五号(十月廿八日) ………四六九
第一百四十六号(十一月初一日) …… 四七一
第一百四十七号(十一月初三日) …… 四七三
第一百四十八号(十一月初六日) …… 四七五
第一百四十九号(十一月初十日) …… 四七七
第一百五十号(十一月十一日) ………四七九
第一百五十一号(十一月十三日) …… 四八一
第一百五十二号(十一月十五日) …… 四八三
第一百五十三号(十一月十六日) …… 四八五
第一百五十四号(十一月十七日) …… 四八七
第一百五十五号(十一月廿日) ………四八九
第一百五十六号(十一月廿二日) …… 四九一
第一百五十七号(十一月廿四日) …… 四九三
第一百五十八号(十一月廿五日) …… 四九五
第一百五十九号(十一月廿六日) …… 四九七
第一百六十号(十一月卅日) ……… 四九九
第一百六十一号(十二月初三日) …… 五〇一
第一百六十二号(十二月初四日) …… 五〇三
第一百六十三号(十二月初六日) …… 五〇五
第一百六十四号(十二月初八日) …… 五〇七
第一百六十五号(十二月初十日) …… 五〇九
第一百六十六号(十二月十一日) …… 五一一
第一百六十七号(十二月十三日) …… 五一三
第一百六十八号(十二月十五日) …… 五一五
第一百六十九号(十二月十五日) …… 五一七
第一百七十号(十二月十六日) ………五一九
第一百七十一号(十二月十七日) …… 五二一
第一百七十二号(十二月十八日) …… 五二三
第一百七十三号 (十二月廿日) ………五二五
第一百七十四号 (十二月廿一日) …… 五二七
第一百七十五号 (十二月廿二日) …… 五二九
第一百七十六号(十二月廿三日) …… 五三一
第一百七十七号(十二月廿四日) …… 五三三
第一百七十八号(十二月廿五日) …… 五三五
第一百七十九号(十二月廿七日) …… 五三七
附张詧致林兰荪函 …………… 五三九


清宣统三年(一九一一)大生驻沪事务所书信留底
三月廿二日 复刘楚三 ……………五四三
四月十二日 寄通州 …………… 五四三
四月廿九日 寄复新厂 ……………五四三
五月初二日 寄复新厂 ……………五四三
五月初二日 寄天津交通章希瑗信 …… 五四三
五月初六日 复江南财政局 …………五四四
五月初六日 复翰墨林 ……………五四四
五月十七日 复苏岳宗 ……………五四五
五月廿九日 发崇分销所信 …………五四五
六月初四日 发崇分销所信 …………五四五
六月初四日 发复新面厂信 …………五四五
六月初四日 复通分销信 ………… 五四六
六月十一日 发崇分销信 ………… 五四六
六月十五日 复江淮水利局信 ……… 五四六
六月十九日 发崇分销 ……………五四六
六月廿日 复苏岳宗 …………… 五四六
六月廿二日 发崇厂通分销 …………五四七
闰六月初三日 发通商会 ………… 五四七
七月十四日 发崇分销信 ………… 五四七
七月十四日 发通分销信 ……………五四七
七月十五日 发通分销信 ……………五四八
七月廿一日 发通分消信 ……………五四八
七月廿一日 发崇分消信 ……………五四八
七月廿九日 致周玉兄信 ……………五四八
八月初六日 发崇分消信 ……………五四九
八月初九日 复翰墨林信 ……………五四九
八月初九日 发北京大清银行叶揆初信 ……五四九
八月初九日 发天津交通银行张丹荣信 ……五四九
八月初九日 南京劝业道李子川信 …… 五四九
八月初九日 发南京劝业公所苏岳宗信 ……五四九
八月十四日 复通州师范校信 …………五四九
八月十六日 托陈秉璜兄带通阜生通绉壹匹 …五五〇
十月初三日 章希瑗信 …………… 五五〇
十月初四日 致复新粉厂信 ………… 五五〇
十月初四日 复通州财政局 ………… 五五一
十月初四日 复桥镇分销所 ………… 五五一
十月初九日 复通州财政局 ………… 五五一
十月十一日 复通财政局 ……………五五一
十一月初四日 …………………五五二
 
前言[ 滚动 - 展开 ]  
 
号信,或称作号讯,是一种冠以序号的信件。在交通、通信不发达的年代,信件易遭遗失,采用号信的方式,就能够及时了解信件是否递达。同时,这种编号的信件,也方便日后的查閲。号信一般用于对象固定且经常联系的双方,各自独立编号,通常以一年爲断,第二年重新编号。
本书所刊号信,是《百年大生企业号信》第一阶段整理成果之一部分。第一阶段整理的号信,是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至宣统三年(1911)间,大生纱厂(又称“正厂”“一厂”)致大生驻沪事务所(简称“沪所”“沪账房”),以及大生驻沪事务所致纱厂、分销处、学校等单位的信函。这些号信属南通市档案馆“B401 大生沪事务所”全宗,共有档案九卷,具体包括:1907 年三卷,大生纱厂致驻沪事务所号信(从第元号至第二百三十五号);1908 年二卷,大生纱厂致驻沪事务所号信(从第元号至第一百八十号);1909 年二卷,大生纱厂致驻沪事务所号信(从第元号至第一百八十七号);1911 年二卷,除了大生纱厂致驻沪事务所号信(存第二册,从第一百零一号至第一百七十九号),另一卷爲大生驻沪事务所致纱厂、分销处、复新面粉厂、通州师范学校等单位的信函底稿三十余件,原件未编号,其内容反映了当时沪所与南通的联络关系,颇有价值。1910 年号信南通市档案馆无存。
大生纱厂是中国早期现代化的先驱张謇(1853—1926)事业的起点。自1895 年张謇在家乡南通筹办大生纱厂开始,经过一批人的艰苦创业,经营范围不断扩大,除由纱厂衍生出的其他工厂外,还扩展到交通、农垦、金融、贸易等方面,形成了一个以大生纱厂爲核心的颇具规模的资本集团,爲中国早期民族工业的形成、发展闯出一条全新的道路。张謇在发展实业的基础上,倡导并赞助教育和慈善事业,规划城市建设,使得南通一度引风气之先,成爲全国瞩目的模范县。
大生纱厂筹创初期,爲便于招募资金及与上海有关机构联络,1896 年大生纱厂设立“上海公所”,暂寓上海福州路广丰洋行内。1897 年,公所由广丰洋行迁至新北门外天主堂街,称“沪账房”。1907 年,改称“大生驻沪事务所”。初期的沪所在办理筹资及联络之事外,还担负着采办物料、购运原料及提供来沪人员食宿等任务,此后更增加了置办布机、开盘批售布匹、收款付货等业务。最繁盛时,上海银钱业有百余家钱庄向沪所提供信贷,而大生各企业则凭此信贷全面扩张,当时大生所属大小企业单位达数十个,沪所营业范围扩展到国内外通都大邑。1922 年后,大生集团纺织与农垦业经营陷入危机,以至债台高筑,沪所苦苦周旋,勉力支撑。1936 年,大生驻沪事务所更名爲“大生总管理处”。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接收大生纺织公司,成立“大生纺织公司临时管理委员会”,办理接收大生总管理处。1946 年,大生总管理处更名爲“大生上海联合事务所”。1951 年,又更名爲“大生第一、三纺织公司上海联合事务所”。1953 年,该所登报宣布撤销。
在沪所存在的半个世纪里,号信制度一直保持着,并且做到随时録存。尤爲庆幸的是,除了早几年缺失外,这些号信絶大多数都保存下来了。据初步统计,现存南通市档案馆的号信,总计达数百卷,时间最早爲1907 年的“光绪三十三年大生正厂来信”,最迟约在1953 年。通过这批号信,不仅可以看到沪所及相关通信单位的具体业务活动,更可以看到大生企业生産经营状况,还能看到当时的政治动向和社会面貌,以及市场与物价变化的信息。号信的内容主要涉及经济活动,但有不少附言,反映了大生企业领导层的活动与行踪,这对还原一些历史细节极爲有助。张謇的三兄张詧(1851—1939)作爲张謇的主要助手,参与了大生企业的具体管理,沪所的负责人林兰荪、吴寄尘、徐静仁等人,对大生企业的发展影响颇多,这些都能通过号信得到进一步的揭示。由此而言,这批号信无论是对近代民族工业的宏观研究,还是对某些具体问题的探讨,都是重要的第一手材料,相信会得到研究者的重视。
正因爲有重要的研究价值,2016 年开始,南通市档案馆与张謇研究中心决定联手整理出版这些号信。整理拟按时间分爲三个阶段,首先是清代的五年(1907—1911),其次是民国元年至张謇去世的民国十五年(1912—1926),最后爲余下的全部(1927—1953)。现在第一阶段的整理已告完成,按时间顺序排列,用原件影印加释文的形式陆续出版。
号信的整理,听取了一些专家的意见,采用繁体字释文并加以标点,希望尽量与原件接近。对于原件上的异体字或俗字,如甯、蹔、欵、坿、帋、悮、詧、銕等,除人名等专名外,一般都统一爲规范字。一些民间代用字,如解款的“解”写作“介”,货币单位“元”常代以符号“〇”,整理时一般径改作正字。一些明显的笔误,也都作了改正,部分在信末加“按”予以帮助。号信中有大量计数使用的草码,爲方便读者閲读使用,整理时径改爲现在通用写法。原文中的小字夹注,置于( )内;拟补字用[ ]标注;错讹字改正,用〔 〕表示;衍字用 标注; 原件缺损或未能辨识的字,以□相代,一□一字,缺字数不明者以……表示。
由于号信抄写多有潦草之处,整理者虽然费心辨读,但终究难免失误,恳请读者批评指
正。

编 者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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