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公报(全九十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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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著  者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东省档案馆 定价 72000.00
责任编辑 陈卓 ISBN 978-7-5013-6988-1
出版时间 2022-08-31 版次 B1
印刷时间 2022-08-31 印次 Y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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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 文献资料丛编
中图分类 D693.62
读者对象 广大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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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滚动 - 展开 ]  
 


《广州市市政公报》创刊于 1921年,1938年广州沦陷后停刊,抗战胜利之后复刊,曾先后用名《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广州市政府公报》等,共出版了600余期。《广州市市政公报》包含广州市相关法规、公告、电令、会议记录、市政概况、人事动态、统计图表等内容,是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传达政令与指导工作的重要文献,记载着广州市政府发布的行政公文、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等行政管理原始资料,是极其珍贵而且特殊的地方史料,资料翔实、可靠,深刻地反映了广州当时的社会生活状况,记录了广州历史发展的进程和沧桑变化,是广州城市发展的历史见证。

 
目录[ 滚动 - 展开 ]  
 



第一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一号—第一六号



第二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一七号—第二八号



第三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九号—第三八号



第四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九号—第五〇号



第五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五一号—第五三号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六九号—第七八号



第六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七九号—第九三号



第七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九四号—第一〇九号(新年号)



第八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一一〇号—第一二四号



第九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一二五号—第一三八号



第十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一三九号—第一五一号



第十一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一五二号—第一六八号



第十二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一六九号—第一八五号



第十三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一八六号—第一九八号



第十四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一九九号—第二〇九号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一〇号(新年特刊



第十五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一一号—第二一九号



第十六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二〇号—第二二九号



第十七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三〇号—第二三五、二三六、二三七号合刊



第十八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三八号—第二四四号(新年特刊)



第十九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四五号—第二五二号



第二十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五三号—第二六二、二六三、二六四号合刊



第二十一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六五号—第二八〇、二八一号合刊



第二十二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八二、二八三号合刊—第二八九号



第二十三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九〇号—第二九六号



第二十四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二九七号—第三〇三号



第二十五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〇四号—第三〇八号



第二十六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〇九、三一〇号合刊—第三一二号



第二十七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一三、三一四、三一五号合刊—第三一八号



第二十八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一九、三二〇号合刊—第三二三、三二四号合刊



第二十九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二五号—第三二九、三三〇号合刊



第三十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三一、三三二号合刊—第三三五、三三六号合刊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三七号—第三三八号



第三十一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三九号—中华民国十九年新年特刊



第三十二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四二号—第三四六号



第三十三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四七号



广州特别市市政公报 第三四八号—第三四九号



第三十四册



广州特别市市政公报 第三五〇号—第三五四号



第三十五册



广州特别市市政公报 第三五五号—第三五八号



第三十六册



广州特别市市政公报 第三五九号—第三六三号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六四号



第三十七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六五号—第三六九号



第三十八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七〇号—第三七五号



第三十九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七六号—第三八〇号



第四十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八一号—第三八五号



第四十一册



广州市市政公报 第三八六号—第三八九、三九〇号合刊



第四十二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三九一号—第三九三号



第四十三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三九四号—第三九八号



第四十四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三九九号—第四〇三号



第四十五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〇四号—第四〇七号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〇八号



第四十六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〇九号—第四一二号



第四十七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一三号—第四一七号



第四十八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一八号—第四二三号



第四十九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二四号—第四二九号



第五十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三〇号—第四三五号



第五十一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三六号—第四四三号



第五十二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四四号—第四四九号



第五十三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五〇号—第四五六号



第五十四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五七号—第四六二号



第五十五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六三号—第四六六号



第五十六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六七号—第四七〇号



第五十七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七一号—第四七四号



第五十八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七五号—第四七八号



第五十九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七九号—第四八二号



第六十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八三号—第四八六号



第六十一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八七号—第四九〇号



第六十二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九一号—第四九四号



第六十三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九五号—第四九七号



第六十四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四九八号—第四九九号



第六十五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〇〇号—第五〇二号



第六十六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〇三号—第五〇五号



第六十七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〇六号—第五〇八号



第六十八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〇九号—第五一一号



第六十九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一二号—第五一四号



第七十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一五号—第五一七号



第七十一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一八号—第五二一号



第七十二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二二号—第五二五号



第七十三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二六号—第五二九号



第七十四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三〇号—第五三三号



第七十五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三四号—第五三七号



第七十六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三八、五三九号合刊—第五四〇、五四一号合刊



第七十七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四二、五四三号合刊—第五四六号



第七十八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四七号—第五五一号



第七十九册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五二号



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 第五六五号—第五七一号



)广州市公署公报 第一号



第八十册



)广州市公署公报 第三



)广州市政公报 第一号—第二号



第八十一册



)广州市政公报 第三号—第五号



第八十二册



)广州市政公报 第六号—第七号



第八十三册



)广州市政公报 第八号—第九号



第八十四册



)广州市政公报 第一〇号—第一一号



第八十五册



)广州市政公报 第一二号—第一三号



第八十六册



)广州市政公报 第一四号—第一六号



第八十七册



)广州市政公报 第一七号



)广州市政府公报 第一八号—第三一号



第八十八册



)广州市政府公报 第三二号—第三六号



第八十九册



)广州市政府公报 第三八号—第四三号



第九十册



广州市政府公报 复刊第一卷第一号—复刊第三卷第一号







 
前言[ 滚动 - 展开 ]  
 
《广州市市政公报》是中国最早出版的市政公报之一,创刊于一九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其发展可分为三个时期:一是一九二一年广州市市政厅设立至一九三八年十月广州沦陷;二是一九三九年底伪广州市公署成立至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三是一九四六年广州光复后至一九四八年解放战争后期。广州的市政公报先后共出版六百余期,其中包括日占时期伪政权刊印的公报四十余期。


广州设市,可追溯到清末。一九〇七年《农工商报》曾指出:“羊城市面,不可不划出地段,直隶制台,不受南、番管辖,即设市长以司之。市域之内分为数区,设区长以司之,受市长之指挥。”此为目前可知最早提出广州设市的记载。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广东成立军政府。十二月五日,在粤省临时大会上,军政府副都督陈炯明提出广州独立设市的设想,指出“废道、府两级制,以县直隶于都督,每县一县令主之”,“取用东西各国市区独立制度,宜划出省城及河南铺户别为区域,直隶于都督府,不分隶于南、番两县”。此乃近代以来广东地方政府独立设广州市的最早呼声。惜因民初广东“军事方殷,市制问题,不遑兼顾”,广州独立设市的构想暂时搁置。


一九一八年十月一日,广东督军署、广东省长公署任命杨永泰、魏邦平为广州城厢市政公所总办,负责筹办事宜。十月二十二日,广州城厢市政公所成立;三十一日,更名广州市市政公所。按《广州市市政公所章程》规定:“本公所管理广州市交通、卫生、经界、登录及其他关于市政一切事务。”这里虽然出现“广州市”的概念,但当时广州城在行政区划上仍为南海和番禺分管,没有独立的市区,且“其职务范围,祇属于拆卸城垣、开辟道路等部分,尚未足言市政”。但新设立的市政公所,实施拆除城垣、规划街道等市政建设事项,助推广州市政进程,为广州正式设市打下基础,可谓“广州近代意义上的第一个城市行政机关,也是广州新型市政体制的萌芽”。


一九二〇年十一月,粤军回师广州后,广东省长陈炯明以“市政公所管辖范围太狭,除拆卸城垣、辟宽街道外,一切未遑计及,未足以言市政”,再度把广州独立设市摆上议事日程,委任孙科负责起草《广州市暂行条例》,并于一九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呈由省长查核公布,定于民国十年二月十五日实施”。一九二一年二月十五日,《广州市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规定“广州市为地方行政区域,直接隶属于省政府,不入县行政范围”,广州市市政厅正式成立。与此同时还创立市行政委员会和市参事会,下设财政、工务、公安、公用、卫生和教育等六局。孙科被任命为首任市长,广州市成为中国近代城市史上第一个建制市。二月十六日,省长陈炯明发布布告,重申:“行政区域之划分,应以当地人民户口之多寡、生活程度之高下、行政事务之繁简为标准,因应时势之要求,即不能墨守旧制而不为变更。查广州为吾粤省会所在地,人民户口之众,生活程度之高,商胜[务]交通之盛,行政事务之繁,实为全省之冠,而地域犹分属南海、番禺两县,行政之权未能统一,于一切兴革事宜之进行殊多阻碍,非变更其旧日之区域,统一行政之治权,无以适应时势之需求,而增进人民之幸福。兹持[特]就省会地方划为广州市行政区域,经制定《广州市暂行条例》公布暨定期实行,并委任孙科为广州市市长。”


广州设市以后,政务繁忙,公牍、文件累积,“其经过事实,每散见于卷帙中,惟未能循流溯源,首尾贯澈。留心市政者,每以未窥全豹为憾”。为便于施政者依循、留心市政者查阅,一九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广州市市政公报》由广州市政厅总务科正式创刊印行。“编年纪月,纲目详明,关于法规、议案、命令及往来文件,与乎有关市政之纪述论著,厘然具备,每星期一册,积叠成书。”


广州市政公报最早的发行处有广东官印刷局、第七甫《七十二行商报》、九曜坊廿三号潘泽记、第七甫《安雅报》、十八甫《羊城报》、长寿新街廖球记等,后又增加九曜坊廿二号陈尧记、第八甫《现象报》等处。


一九二二年六月十六日,孙陈兵变,受其影响,公报发刊至第六十八期遂戛然中辍。一九二三年二月,公报始复出版,并将篇幅扩大。不久之后,公报改以永汉北路的中华书局为总代售处,“本公报因划一手续起见,特指定广州中华书局总代售,所有以前各分销处一律取消”。一九二六年一月,“嗣以材料日增,每星期出版一次,时间短促,辄难依期,遂由第二一〇期起,改为每十日出版一次”。公报的宗旨也在原基础上略做扩充:“(一)使市民得知市政进行的情形,为研究的资料,以辅助市政府之发展;(二)灌输市民应具的常识,为练习共同作业的习惯之预备;(三)征集市民对于市政改良和发展的献议,及对于市政进行的批评和指导;(四)发扬政纲,伸张正论。”内容框架也重新修订:“(一)命令。凡任免职官之命令属之;(二)法规。议决案、章程、细则属之;(三)公牍。呈文、咨文、公函、令批、邮电、笺函、布告等属之;(四)附录。关于市政之著作、译述、条陈、报告,以及国内举办市政足资借镜者属之。”


一九二七年四月林云陔继孙科当选广州市政委员会委员长(市长)后,编辑部为改变公报文字枯燥、内容单调的局限,利用这次机会,对公报的编纂进行革新。编辑部指出:“关于市民方面,向来对于本会公报是很漠视的,所以漠视的缘故,即因公报性质系以公布法令及登载一切来往文件,呆板枯寂的文告不能引起阅者的兴趣。现在力矫此弊,除公牍改为有系统的记载外,更添入论说、译述、短评、专著各栏,尽量输入欧美各国的新市制和研究市政的新学说,这是本公报往后的重大使命。”并强调:“凡一都市的住民必具备市政的常识,有这个常识然后能惹起注意市政的热情,然后能发挥其能力以与市政府通力合作,故本会公报对于市政常识更特别注重。”


一九三一年六月,《广州市市政公报》编至第三九〇号后,编辑部为加强公报的宣传和研究色彩,将公报变更内容,更名《新广州》,并重新从第一期开始以月刊的形式发行。《新广州》刊登了诸如《开辟广州大港之研究》《广州市分区制之研究》《广州市政总述评》《十年来的广东工会统计》《广州市教育论》等长篇研究文章。因体例和内容与原公报有很大差别,出版六期后,又恢复公报,更名为《广州市政府市政公报》,并按月以十日为一期、每月分三期刊行,刊期则自三九一号起,以与之前的公报相接续。


一九三八年十月十二日,日本侵略军从大亚湾登陆,进逼广州。十四日,广州市政府撤至粤西的广宁县。二十一日,广州沦陷,广州的政府公报也于此后停刊。十二月十日,在日军的策划和扶植下,伪广东治安维持委员会成立,由汉奸彭东原任伪会长。一九三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彭东原撤销伪广东治安维持委员会,并成立伪广州市公署,自任伪市长。伪广州市公署参照以往公报的式样,按月刊行《广州市公署公报》,并于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出版第一号。


一九四〇年五月,汪伪广州市政府成立,取代伪广州市公署,仍由彭东原任伪市长。《广州市公署公报》在出版五期后,也改称《广州市政公报》。其《发刊词》称:“查广州市公署,业于本年五月九日结束,即于五月十日,以原日之市公署,改组为广州市政府,继续办理本市行政事务。关于本府辖下之工务、财政、教育、社会、地政、卫生六局,一切法规、政令、文件,亟应掇拾成帙,月刊一册,命名为《广州市政公报》,以资披阅。”一九四一年十月第十八号起,刊名变更为《广州市政府公报》。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抗战胜利。九月八日,广州军事特派员公署暨广州市政府成立。九月十八日,广州市政府迁回原址办公。随后,广州市政府拟筹备复刊《广州市政府公报》,但由于“时值复员伊始,百务待理,致未能实现”。在拖延逾一年后,最终于一九四六年十月十日复刊。复刊后的《广州市政府公报》每月逢十日出版一次,内分特载、法规、公告、电令、会议记录、市政概况、人事动态、统计图表、附录等栏目,“以最经济之篇幅,报道本府施政之概要,使市民与各级工作人员对政府多所明了,不致隔阂”。此后持续刊行至解放战争后期。


《广州市市政公报》从一九二一年二月创刊,到解放战争后期停刊,是民国时期创办最早、经历时间最长的市政刊物之一。该刊系统地刊登有关广州市政组织、规划、建设、管理、财政、金融、工商、公安、警政、道路、交通、文教、卫生、社会改造和移风易俗等多方面的的规章、文件,为研究民国时期广州市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第一手档案资料。由于该刊还不时地刊登一些外省,乃至外国城市的市政建设实践和经验,因此对研究国内外其他城市的市政建设与发展历史也颇有参考价值。


本次我们对《广州市市政公报》进行集中整理,得到了国家图书馆民国时期文献保护工作办公室的大力支持,被列入“革命文献与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予以经费支持,并协助补充所缺的底本,在此谨表由衷的感谢。虽然我们做了多种努力,但仍有部分缺漏的期次未能搜集到,只能留待将来另行整理。为了更好地呈现这批文献的原貌,我们选择以影印的形式出版,对原件未做删减。特别需要向读者说明的是,由于历史原因,这批文献之中,或有不当言论,望读者在阅读时,能够留意鉴别。囿于编者的能力,本书或存在疏漏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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