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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藏·兵家部·六韬卷(附司马法 尉缭子)(全十四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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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著  者 方勇 定价 9200.00
责任编辑 靳诺(常规) ISBN 978-7-5013-6837-2
出版时间 2019-10-31 版次 B1
印刷时间 2019-10-31 印次 Y1
库存提示 有书 规格 精装,正16开,
丛  书  名 子藏
所属分类 史籍史料
中图分类 B220.5;E892.2
读者对象 广大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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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简介[ 滚动 - 展开 ]  
 
本书共收书四十一种,并附《司马法》四十四种,《尉缭子》三十五种。本书将其版本的遴选放在编纂工作的首位。收录目前所知有关以上六韬(尉缭子、司马法)各种之白文本、注释本、节选本、校勘本、批校本及相关研究著作等珍稀古籍版本。本书的出版,必将有力地推动相关学科的研究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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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册
六韬六卷(周)姜尚 撰
宋刊《武经七书》本 一
六韬六卷(周)姜尚 撰
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翁氏刊、隆庆元年(1567)耿文光补刊《武学经传》本 九七
六韬六卷(周)姜尚 撰
明国子监刊《武经七书》本 一九三
六韬六卷(周)姜尚 撰
清顺治八年(1651)影宋抄本 二八七
六韬一卷(周)姜尚 撰
清顺治十八年(1661)刊《标题武经七书全文》本(原书卷首与卷末有缺叶) 三九一

第二册
六韬六卷附逸文一卷(周)姜尚 撰
清同治间皖城新建吴氏刊《半亩园丛书》本《兵法汇编》 一
六韬三卷(周)姜尚 撰
清光绪元年(1875)湖北崇文书局刊《百子全书》本 一二九
六韬六卷(周)姜尚 撰
清抄本《武经七书》 二〇九
六韬六卷附逸文一卷(周)姜尚 撰(清)孙同元 辑逸(清)廉兆纶 批校
清抄本《宁河廉琴舫侍郎遗书》 三〇五
太公望六韬三卷 (三国蜀)诸葛亮 注
清光绪十二年(1886)文海堂刊《石室秘籍兵书》本 四三一
六韬治要(唐)魏征等 节选民国八年(1919)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影印
日本天明七年(1787)刊《羣书治要》本 五八五

第三册
六韬讲义六卷(宋)施子美 撰
日本文久三年(1863)刊《施氏七书讲义》本 一
六韬直解六卷(明)刘寅 撰
明刊《武经七书直解》本 二四九
子牙子(明)归有光 辑评(明)文震孟 参订
明天启六年(1626)刊《诸子汇函》本 五六七
子牙子六韬 (明)李贽 推释(明)臧应骐 校阅(明)蔡国辉 参定
清抄本《七书参同》 五九三

第四册
六韬(明)沈津 选
明隆庆元年(1567)含山县儒学刊《百家类纂》本 一
太公六韬粹言(明)陈继儒 选
明刊《艺林粹言》本 四三
六韬正义一卷(明)赵光裕 注释
明万历十六年(1588)书林萃庆堂余泗泉刊 《新刻注释标题武经七书正义》本 五一
太公六韬(明)李盘用 汇编
明万历十八年(1590)汪一鸾刊《武德全书》本 一四七
六韬六卷(明)何守法 校音点注
明万历间刊《武经七书》本 二九五

第五册
姜子奇赏(明)陈仁锡 评选
明天启六年(1626)刊《诸子奇赏》本 一
太公望六韬(明)陈仁锡 评选
明刊《子品金函》本 五七
标题评释六韬二卷(明)陈元素 撰
明龚绍山刊《标题评释武经七书》本 七五
评注六韬兵略(明)陈玖学 撰
民国六年(1917)鸿文斋石印《评注七子兵略》本 二〇九
注解六韬一卷(明)沈应明 辑注
明崇祯间刊《新镌注解武经》本 二七九
六韬开宗一卷(明)黄献臣 撰
明芙蓉馆刊《武经开宗》本 四〇七
裒谷子商隲六韬二卷(明)孙履恒 撰
明崇祯二年(1629)刊《裒谷子商隲武经七书》本 五四三

第六册
六韬一卷 (清)蒋先庚 彭继耀 集注
清抄本《武经大全纂序集注》 一
六韬一卷(清)汪式玉 编
清康熙十年(1671)刊《增补武经集注大全》本 二三七
六韬韵读(清)江有诰 撰
清道光间刊《江氏音学十书•先秦韵读》本 四七一
六韬(清)黄奭 辑
清光绪间刊《汉学堂丛书•子史钩沉》本 四七五
六韬全题讲义通考一卷(清)谢重纶 撰
清康熙间德庆堂刊《武经全题讲义通考》本 五三三

第七册
六韬全解一卷(清)丁洪章 辑
清康熙间刊《武经七书全解》本 一
校订六韬六卷逸文一卷(清)孙星衍 撰(清)孙同元 辑逸
清嘉庆间兰陵孙氏刊《平津馆丛书》本 三三九
校订六韬六卷逸文一卷(清)孙星衍 撰(清)孙同元 辑逸
清咸丰四年(1854)新昌庄氏过客轩刊《长恩书室丛书》本 四八三
六韬六卷逸文一卷(清)孙星衍 校订(清)孙同元 辑逸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杭城衢樽石印《兵书七种》本 五七九
六韬札迻(清)孙诒让 撰
清光绪二十年(1894)孙氏刊《札迻》本 六六三
太公兵法逸文一卷(清)汪宗沂 辑
清光绪二十年(1894)避舍盖公堂刊《汪氏兵学三书》本 六六九
六韬文粹李寳洤 撰
民国六年(1917)上海商务印书馆排印《诸子文粹》本 七二三
六韬通考张心澄 撰
民国二十八年(1939)上海商务印书馆排印《伪书通考》本 七四九
敦煌、黑水城六韬残卷刘佩德 辑
上海古籍出版社《法藏敦煌文献》《俄藏黑水城文献》影印本 七五七

第八册
《司马法》前言赵英 一
司马法三卷(周)司马穰苴 撰
宋刊《武经七书》本 一
司马子一卷(周)司马穰苴 撰
明万历间吴勉学刊《二十子全书》本 二三
司马法三卷(周)司马穰苴 撰
明国子监刊《武经七书》本 五一
司马法(周)司马穰苴 撰
明刊本 七三
司马法一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顺治十八年(1661)刊《标题武经七书全文》本 一〇七
司马法一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嘉庆间兰陵孙氏刊《平津馆丛书》本 一四七
司马法三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同治间皖城新建吴氏刊《半亩园丛书》本《兵法汇编》 一六五
司马法一卷逸文一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道光元年(1821)武威张氏二酉堂刊《二酉堂丛书》本 一八三
司马法一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光绪元年(1875)湖北崇文书局刊《百子全书》本 二三五
司马法三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道光十六(1836)至二十六年(1846)刊《指海》本 二五一
司马法三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杭城衢樽石印《兵书七种》本 二九一
司马法一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光绪间刊《武经三子全书》本 三〇三
司马法三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抄本《武经七书》 三二九
司马法三卷(周)司马穰苴 撰
清抄本《宁河廉琴舫侍郎遗书》 三五一
司马法一卷(周)司马穰苴 撰
民国十二年(1923)上海千顷堂石印本 三六七
司马法治要(唐)魏征等 节选民国八年(1919)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
影印日本天明七年(1787)刊《羣书治要》本 三八一
司马法讲义五卷(宋)施子美 撰
日本文久三年(1863)刊《施氏七书讲义》本 三八九

第九册
司马子(明)归有光 辑评(明)文震孟 参订
明天启五年(1625)刊《诸子汇函》本 一
司马子(明)李贽 推释(明)臧应骐 校阅(明)蔡国辉 参定
清抄本《七书参同》 二三
司马法(明)沈津 选
明隆庆元年(1567)含山县儒学刊《百家类纂》本 五一
司马法粹言(明)陈继儒 选
明刊《艺林粹言》本 六一
新刻注释标题司马法正义一卷(明)赵光裕 注释
明万历十六年(1588)书林萃庆堂余泗泉刊《新刻注释标题武经七书正义》本 六五
司马法全书(明)李盘用 汇编
明万历十八年(1590)汪一鸾刊《武德全书》本 九一
司马法(明)茅元仪 辑
明天启间刊《武备志•兵诀评》本 一四一
司马法奇赏(明)陈仁锡 评选
明天启六年(1626)刊《诸子奇赏》本 一七五
注解司马法一卷(明)沈应明 辑注
明崇祯间刊《注解武经》本 二〇一
标题评释司马法(明)陈元素 撰
明龚绍山刊《标题评释武经七书》本 二三五
评注司马法兵略(明)陈玖学 撰
民国六年(1917)鸿文斋石印《评注七子兵略》本 二六五
司马法开宗一卷(明)黄献臣 撰
明芙蓉馆刊《武经开宗》本 二八五
裒谷子商隲司马法一卷(明)孙履恒 撰
明崇祯二年(1629)刊《裒谷子商隲武经七书》本 三三九
司马法一卷(清)蒋先庚 彭继耀 集注
清抄本《武经大全纂序集注》 四一三
司马法一卷(清)汪式玉 编
清康熙十年(1671)刊《增补武经集注大全》本 四七五

第一〇册
司马法汇解一卷(清)黎利宾 曹曰玮 夏仲齢 纂辑
清康熙五十年(1711)刊《武经三书汇解》本 一
司马法全解一卷(清)丁洪章 辑
清康熙间刊《武经七书全解》本 一一一
司马法全题讲义通考一卷(清)谢重纶 撰
清康熙间德庆堂刊《武经全题讲义通考》本 二一三
司马法三卷(清)凌堃 校注
清道光间吴兴凌氏刊《传经堂丛书》本 二三七
军礼司马法考征二卷(清)黄以周 撰
清光绪十八年(1892)黄氏试馆刊本 二五七
司马法古注三卷音义一卷(清)曹元忠 辑并校跋
清光绪二十年(1894)曹氏笺经室刊《笺经室丛书》本 三四九
司马法佚文(清)王仁俊 辑
稿本《玉函山房辑佚书续编》 四二五
司马法文粹李寳洤 撰
民国六年(1917)上海商务印书馆排印《诸子文粹》本 四二七
评注司马子精华张谔 撰
民国九年(1920)上海子学社石印《评注皕子精华》本 四三三
司马法伍学愈 注
民国十四年(1925)刊《静妙室别録》本 四三七
司马法精华陆翔 选辑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上海世界书局石印《四部精华》本 五一七
司马法通考张心澄 撰
民国二十八年(1939)上海商务印书馆排印《伪书通考》本 五一九

第一一册
尉缭子五卷(周)尉缭 撰
宋刊《武经七书》本 一
尉缭子五卷(周)尉缭 撰
明国子监刊《武经七书》本 五五
尉缭子二卷(周)尉缭 撰
清光绪元年(1875)湖北崇文书局刊《子书百家》本 一〇九
尉缭子二卷(周)尉缭 撰
清光绪十六年(1890)黄梅氏自爱轩刊《清芬堂丛书》本 一五三
尉缭子五卷(周)尉缭 撰
清抄本《武经七书》 一九九
尉缭子治要(唐)魏征等 节选民国八年(1919)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
影印日本天明七年(1787)刊《羣书治要》本 二五三
尉缭子讲义九卷(宋)施子美 撰
日本文久三年(1863)刊《施氏七书讲义》本 二六五
尉缭子直解五卷(卷一至二)(明)刘寅 撰
明刊本 四六三

第一二册
尉缭子直解五卷(卷三至五)(明)刘寅 撰
明刊本 一
尉缭子(明)归有光 辑评(明)文震孟 参订
明天启六年(1626)刊《诸子汇函》本 九一
尉缭子(明)李贽 推释(明)臧应骐 校阅(明)蔡国辉 参定
清抄本《七书参同》 一一七
尉缭子(明)沈津 选
明隆庆元年(1567)含山县儒学刊《百家类纂》本 一七三
新锲翰林三状元会选尉缭子品汇释评(明)焦竑 校正(明)翁正春 参阅(明)朱之蕃 圈点
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刊《新锲翰林三状元会选二十九子品汇释评》本 一九一
两翰林纂解尉缭子折衷汇锦(明)焦竑 纂注(明)陈懿典 评阅
明万历间金陵少冈三衢书林刊《两翰林纂解诸子折衷汇锦》本 二〇九
新镌尉缭子玄言评苑(明)陆可教 选(明)李廷机 订
明刊《新镌诸子玄言评苑》本(原书有缺叶) 二三五
尉缭子品节(明)陈深 撰
明万历间刊《诸子品节》本 二五五
尉缭子粹言(明)陈继儒 选
明刊《艺林粹言》本 二八一
新刻注释标题尉缭子正义一卷(明)赵光裕 注释
明万历十六年(1588)书林萃庆堂余泗泉刊《新刻注释标题武经七书正义》本 二八五
尉缭子全书(明)李盘用 汇编
明万历十八年(1590)汪一鸾刊《武德全书》本 三四三
尉缭子(明)荪园 辑校
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刊《诸子十五种》本 四二九
尉缭子标释一卷(明)阮汉闻 撰
明天启三年(1623)刊本 四三一

第一三册
尉缭子奇赏(明)陈仁锡 评选
明天启六年(1626)刊《诸子奇赏》本 一
尉缭子(明)陈仁锡 评选
明刊《子品金函》本 三七
注解尉缭子一卷(明)沈应明 辑注
明崇祯间刊《注解武经》本 四九
标题评释尉缭子(明)陈元素 撰
明龚绍山刊《标题评释武经七书》本 一一九
评注尉缭子兵略(明)陈玖学 撰
民国六年(1917)鸿文斋石印《评注七子兵略》本 一九一
尉缭子开宗一卷(明)黄献臣 撰
明芙蓉馆刊《武经开宗》本(原书《原官第十》缺) 二三三
裒谷子商隲尉缭子二卷(明)孙履恒 撰
明崇祯二年(1629)刊《裒谷子商隲武经七书》本 三一五

第一四册
尉缭子一卷(清)蒋先庚 彭继耀 集注
清抄本《武经大全纂序集注》 一
尉缭子一卷(清)汪式玉 编
清康熙十年刊《增补武经集注大全》本 一三七
尉缭子全解一卷(清)丁洪章 辑
清康熙间刊《武经七书全解》本 二七三
尉缭子全题讲义通考一卷(清)谢重纶 撰
清康熙间德庆堂刊《武经全题讲义通考》本 四七一
尉缭子札迻(清)孙诒让 撰
清光绪二十年(1894)孙氏刊《札迻》本 五三七
尉缭子文粹李寳洤 撰
民国六年(1917)上海商务印书馆排印《诸子文粹》本 五四一
评注尉缭子精华张谔 撰
民国九年(1920)上海子学社石印《评注皕子精华》本 五五七
尉缭子精华陆翔 选辑
民国二十三年(1934)上海世界书局石印《四部精华》本 五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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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法》前言

关于司马穰苴其人,史籍记载较少,且多有抵牾之处。《春秋》《左传》对司马穰苴未曾记载。主要有“春秋时人”和“战国时人”两种说法。《史记》《晏子春秋》记载其为齐景公(前五四七—前四九〇)时人。《史记》记载了司马穰苴在齐景公时受命为将军,伐燕晋之师。他立誓盟、明约束,将国君的宠臣庄贾处以军法,从而使得军旅大振,却燕晋之师,收复失地。齐景公因此封他为司马之官。《晏子春秋》记载,齐景公深夜造访司马穰苴家,想与他饮酒取乐,但被司马穰苴以并非“臣子本分”为由拒絶。《战国策》则记载司马穰苴为齐愍王(前三〇〇—前二八四)时期的执政者:“司马穰苴,为政者也,杀之,大臣不亲。”学术界目前仍然以《史记》所载为准。
《司马法》最早见于《史记》。《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曰:“因自立为齐威王,用兵行威,大放穰苴之法,而诸侯朝齐。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太史公自序》亦云:“非兵不强,非德不昌,黄帝、汤、武以兴,桀、纣、二世以崩,可不慎欤?《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能绍而明之。” “自古王者而有《司马法》,穰苴能申明之。”综合来看,《司马法》成书大致分为四个时期:“司马之法”时期,太公“绍而明之”;古者《司马兵法》时期,孙武、吴起“绍而明之”;司马穰苴“申明”时期;齐威王追论时期,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并将穰苴兵法附于其中。综合来看,《司马法》一书的流传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司马之法”时期。“司马”作为官职,最早可以追溯至尧帝时期。《淮南子•齐俗》曰:“故尧之治天下也,舜为司徒,契为司马。”《史记》记载:“黄帝、汤、武以兴,桀、纣、二世以崩,可不慎欤?《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绍而明之。”可见,在西周之前,“司马之法”就已广为流传。“太公”指吕尚,他曾担任西周首任司马。《论衡•是应篇》记载:“师尚父为周司马,将师伐纣。”因此,太公对古“司马之法” “绍而明之”即在情理之中。《周礼•县师》曰:“将有军旅、会同、田、役之戒,则受法于司马,以作其众庶及马牛车辇,会其车人及卒伍,使皆备旗鼓、兵器,以帅而至。”《周礼•司兵》云:“司兵,掌五兵五盾,各辨其物与其等,以待军事。及授兵,从司马之法以颁之。”由此可见,西周时期确实存在一部“司马之法”,是“古者《司马兵法》”的源头。
古者《司马兵法》时期。据《左传》记载,春秋时期很多诸侯国都设有“司马”之职,如子反为楚司马、韩厥为晋司马、季孙为鲁司马等。为了适应日益频繁的作战需要,出现了记载军礼法规的“古者《司马兵法》”。《史记》记载孙武、吴起对《司马法》“绍而明之”,当指对“古者《司马兵法》”的继承和发扬。在《孙子》《吴子》两部兵书著作中,提到或引用了记载有古“军法”的《军志》《军政》《令典》等著作,“古者《司马兵法》”当为包括这些“军法”著作在内的有关军礼法规的合集。
司马穰苴“申明”时期。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说:“《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 王子能绍而明之……自古王者而有《司马法》,穰苴能申明之。” 司马迁认为,司马穰苴曾对“古者《司马法》”进行过阐明和解释。因此,《穰苴兵法》应包括了他对古《司马法》的解释以及其自己撰写的兵法。这个时期“古者《司马法》”尚未失传,司马穰苴在春秋前、中期诸多司马“申明”的基础上,对春秋时期的“古者《司马法》”进行了一次深入、系统的整理和研究。
齐威王追论《司马法》时期。《史记•司马穰苴列传》载:“齐威王使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而附穰苴于其中,因号曰《司马穰苴兵法》。”齐威王时期,“古者《司马兵法》”在流传过程中已经散失或者亡佚,齐威王十分重视总结和发扬古代的军事理论、整理齐国的兵学遗产,因此便组织诸大夫追论“古者《司马兵法》”,鉴于司马穰苴的军事功绩,并将司马穰苴的兵法附在其中,从而将追论的“古者《司马兵法》”和“穰苴兵法”杂糅在一起,形成了一部新的兵书,即为《司马穰苴兵法》,亦称《司马法》。
关于《司马法》的作者和成书年代,后人也多有论述。综合来看,司马穰苴曾对古《司马兵法》做过阐明、解释,并在军事实践中发展了古《司马兵法》,其兵学理论称之为《穰苴兵法》。但司马穰苴“申明”古《司马兵法》的作用不宜过分夸大。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云:“《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 王子能绍而明之。”可见,春秋时期“申明”司马法的不止司马穰苴一人,他的兵学理论是《司马法》的内容来源之一。齐国诸大夫对古《司马兵法》进行了追论,并将《穰苴兵法》附于其中,《司马穰苴兵法》最终成书。
《司马法》最早着録于《汉书•艺文志》,班固将其载入《六艺略》“礼类”,名之为《军礼司马法》,共一百五十五篇。并在“兵权谋”类下注曰:“出《司马法》,入礼也。”刘歆《七略》将《司马法》归于“兵书略”,然班固认为《司马法》是一部关于古代军礼的书,从而将其归为“礼类”,并在《司马法》书名上加上“军礼”二字,称之为《军礼司马法》。
隋唐时期的志书又将《司马法》归入了“兵家”。《隋书•经籍志》《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等史书都将《司马法》列入了子部“兵家类”。此外,宋代官修书目《崇文总目》和其他私人书目亦将《司马法》列入“兵家类”。
《司马法》作为一部流传至今的古书,受到了历史上诸多军事家、经学家、文学家的关注,为其作注之人不少。最早的注者目前可以上溯至曹操。较早的尚有零散保存于《北堂书钞》《羣书治要》《太平御览》等类书和某些古书中的引文附注,所引《司马法》皆有古注。
自宋代以来,为《司马法》作注者大约有三十余家,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宋施子美撰《武经七书讲义》之《司马法讲义》,明代刘寅撰《武经七书直解》之《司马法直解》,清代曹元忠作《笺经堂丛书》之《司马法古注》等。
《司马法》在流传过程中,散佚比较严重,至隋唐时已由《汉书•艺文志》记载的“百五十五篇”减为五篇。《司马法》的逸文零散地见于古书的引文或古注中,前人曾对这些逸文作过辑録,主要代表性的本子为清人张澎、钱熙祚、黄以周所辑。因此,《司马法》又有今本和辑本之分别。
今本《司马法》主要有一卷本和三卷本两个系统。一卷本系统传世本主要有明黄献臣辑注《武经开宗》本、《四库全书》本、清任兆麟《述记》本、《百子全书》本等。三卷本系统有日本静嘉堂文库藏宋刊补抄《武经七书》本、《四部丛刊》本、明刘寅《武经七书直解》本、清孙星衍《平津馆丛书》本。此外,还有一种是五卷本,如《施氏七书讲义》本。但是无论是五卷本、三卷本、一卷本,总篇数均为五篇。
《司马法》是我国先秦重要的法典性兵学著作,是对我国古代战争和军事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是我国古代军事文化的璀璨明珠,有着十分重要的军事价值和学术价值,历来为研究者所重视,在古今中外均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司马法》与《孙子》《吴子》等兵书不同,它主要反映了我国古代诸多“军礼”或“军法”方面的制度,比如军赋、组织编制、训练、号令、奬惩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文献史料价值。
《司马法》是一部以“仁、义、礼、让”为核心思想价值的先秦兵学著作,藴含着一系列作战指导思想、治军思想和战略战术原则,几乎涉及了古代军事领域各个方面的问题。如“以仁为本、以义治之”的战争观念,“好战必亡,忘战必危”的慎战思想和备战思想,“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的治军思想,“临机制变、趋利避害、出奇制胜”的战术原则,“甲以重固,兵以轻胜”的军事技术观念等。《司马法》的这些军事思想和原则对后世兵家影响深远,成为《孙子兵法》等兵学著作的重要思想来源,对中国古代军事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产生过深远影响,对后世精彩纷呈的军事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司马法》在国外也产生了重要影响,曾先后流传到日本、法国等国家。日本是《司马法》最早流传的国家,其关于《司马法》的刊本有三十余种,其地位与《孙子兵法》相当。其中日本天明七年(一七八七)刊刻的唐魏征所编的《羣书治要》就包括了《司马法治要》,这一版本收録了今本《司马法》前两篇的内容,并附有古注,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一七七二年,法国神父约瑟夫•埃米欧将《司马法》翻译成法文并收在巴黎出版的《中国军事艺术》中,这是目前所知《司马法》传入欧洲的最早的文字记録。《司马法》被法国学者评价为世界上最早的“国际法典”。




《尉缭子》前言

《尉缭子》最早的着録见于班固《汉书•艺文志》,宋代元丰中期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成为武学必读之书,影响日大。
关于尉缭,史籍无载,仅在《汉书•艺文志》杂家类《尉缭》下注有“六国时”三字。《尉缭子》开篇有“梁惠王问尉缭子曰”一句,《隋书•经籍志》中《尉缭子》下注:“尉缭,梁惠王时人。”《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曰……”一句,即秦始皇时也有尉缭,而所处时代比梁惠王时晚数十年。郑樵《通志》注“梁惠王时人,《隋志》一卷”,宋王应麟称其为六国时人,施子美则称尉缭为“齐人也,而所著之书乃有三代之遗风”(《七书讲义》)。明茅元仪称其为“魏人”(《武备志》),清朱墉称“尉姓缭名,魏人,鬼谷之高弟,善理阴阳,深达兵法,与弟子隐于夷山,因惠王聘,陈兵法二十四篇”(《武经七书汇解》)。梁启超认为,“《史记•秦本纪》云:‘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其计以散财物赂诸侯强臣,不过三十万金,则诸侯可尽。’据此可知尉缭籍贯及时代。”(《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考释》)钱穆则认为,“《史记》尉缭子说秦王在始皇十年,今传尉缭书有梁惠王问,年世不相及。后人因谓今所传者乃兵家《尉缭》,在梁惠王时,而始皇时杂家《尉缭》则佚。”(《先秦诸子系年》)诸家所论,不一而足。综而论之,先秦时期确有尉缭子其人,亦确有《尉缭子》一书。
班固在《汉书•艺文志》“杂家”和“兵形势家”分列有《尉缭》二十九篇和《尉缭》三十一篇,目前所见的《尉缭子》二十四篇,仅从篇数上看,与《汉书》着録的两个版本均不相同。此后,《隋书•经籍志》着録有《尉缭子》五卷,列入杂家。《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着録有《尉缭子》六卷,均列为杂家,兵家中不见有着録。学术界对于今本《尉缭子》传自何处尚无定论。一些学者认为,两种《尉缭》原是两本不同的书,今本由兵形势家《尉缭》三十一篇流传而来;另一些学者则持相反的认识,即今本《尉缭子》由杂家《尉缭》二十九篇流传而来。还有学者认为《汉书》的分类本身有误,是将一书分列入两类之中,从而引起误解。
目前所能见到的《尉缭子》版本,古本主要有:银雀山汉墓竹简本、《羣书治要》节録本、宋刊《武经七书》本。
明清两代《尉缭子》注本较多,比较重要的有明刘寅《武经七书直解》本,清代丁洪章辑注《武经七书全解》本、谢重纶《武经全题讲义通考》本、朱墉《武经七书汇解》本,以及明焦竑《尉缭子品汇释评》、赵光裕《尉缭子正义》、阮汉闻《尉缭子标释》、沈应明《注解尉缭子》、陈元素《标题评释尉缭子》、陈玖学《评注七子兵略》等。
《尉缭子》中保留了较多先秦时期的军事观念、军法、军令、军礼等内容,具有相当高的史料价值。从思想上看,《尉缭子》是一部言兵而不止于兵的著作,书中讨论的问题涉及面广,除治军、用兵原则外,还对国家治理、政治与军事的关系、农战等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阐释。
“谓之天官,人事而已。”《尉缭子》开篇即明确表达了反对迷信神鬼的观点,他批驳梁惠王迷信《刑德》:“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尉缭子•天官第一》,宋刊《武经七书》本,以下所引,均出此本)在《战威》和《治本》两篇中尉缭对这一认识做了进一步发挥:“举贤任能,不时日而事利;明法审令,不卜筮而事吉;贵政养劳,不祷祠而得福。又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圣人所贵,人事而已。”(《战威第四》)“苍苍之天,莫知其极。帝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求己者也。”(《治本第十一》)
“不得已而用之。”对于战争的残酷性,《尉缭子》认识深刻,但他同时也认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放弃武力是不现实的:“兵者,凶器也;争者,逆德也。事必有本,故王者伐暴乱,本仁义焉。战国则以立威,抗敌、相图,而不能废兵。”(《兵令上第二十三》)《尉缭子》主张义战:“诛暴乱、禁不义。”(《武议第八》)认为义战贵先:“凡挟义而战者,贵从我起。”(《攻权第五》)而对“争私结怨”的不义战争,则应采取不得已而为之的态度:“怨结虽起,待之贵后,故争必当待之,息必当备之。”(《攻权第五》)
攻守权谋。强调战前谋划的重要性:“夫蚤决先定。若计不先定,虑不蚤决,则进退不定,疑生必败。”(《勒卒令第十八》)
“赏如山,罚如溪。”《尉缭子》特别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制谈第三》)只要“明其制,一人胜之,则十人亦以胜之也;十人胜之,则百千万人亦以胜之也”(《制谈第三》)。《尉缭子》同时强调依法从严治军,强调要明法申令,公允执法:“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杀一人而万人喜者,杀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武议第八》)反对徇私枉法,坚决杜絶当时社会存在的
“千金不死,百金不刑”(《将理第九》)。
兴农战。《尉缭子》提出“兵胜于朝廷”,他说:“使天下非农无所得食,非战无所得爵,使民扬臂争出农战,而天下无敌矣。”(《制谈第三》)又说:“明乎禁舍开塞,民流而亲之,地不任者任之。夫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治则国治。富治者,车不发轫,甲不暴出,而威制天下。”(《兵谈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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